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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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更新2021-11-16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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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節剛結束,收穫滿滿之餘,不知道是否也有一兩樣踩雷的經驗呢?像是買到名實不符東西,號稱正韓貨,但卻在淘寶上找到一模一樣的款式,或是聲稱是正版精品包,卻是仿冒品,像這樣為了使商品聽起來更有質感,而偽裝產地,甚至是謊稱真品的行為,會是刑法上詐欺罪處罰的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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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韓貨變淘寶貨!?怎樣才是刑法詐欺罪處罰的對象?】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節剛結束,收穫滿滿之餘,不知道是否也有一兩樣踩雷的經驗呢?像是買到名實不符東西,號稱正韓貨,但卻在淘寶上找到一模一樣的款式,或是聲稱是正版精品包,卻是仿冒品,像這樣為了使商品聽起來更有質感,而偽裝產地,甚至是謊稱真品的行為,會是刑法上詐欺罪處罰的對象嗎?

【刑法詐欺罪的要件】

刑法詐欺罪規定在刑法第339條,刑法上所謂「詐欺」,係指行為人以作為或不作為之方式,傳遞與事實不符之資訊,為事實上之欺瞞,依此對他人智識決定發生一定效果,影響他人對事實之主觀判斷與評估,以致產生與客觀事實不符之認知,並進而同意為財產之處分,並因而受有損害者。(高等法院93上易字第583號參照)

【聲稱是正版,實際上卻是仿冒品,讓買家陷於錯誤,會構成詐欺罪】

我們分析判決後發現,對於聲稱販售的是正版精品包,實際上卻是仿冒品的情況,賣家告訴消費者包包是真品,使消費者誤信所販售之商品為真品而購買,且對於消費者因此買到仿冒的包包,賣家對於此結果的發生並不違反其本意,堪認被告有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及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會構成刑法339條詐欺罪。(110智訴字第3號、110訴字第238號、110審智訴字6號…等參照)

但如果賣家僅是販售仿冒品,並沒有告訴買家自己賣的是真品,而且出售的價格顯然低於真品,就看不出賣家有任何施用詐術的行為,且在客觀上,買家也沒有陷於仿冒品是真品的錯誤,並不會構成刑法339條詐欺罪。(110中智簡字第53號參照)(小提醒:在網路販賣仿冒品會構成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透過網路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所以即使不構成詐欺,各位還是不可以賣喔。)

【以淘寶貨當成正韓貨來販售,視販售價格是不是讓買家陷於錯誤】

那如果不涉及真品與仿冒品的爭議,而是號稱正韓貨,但實際上卻是淘寶貨呢?如果單純依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來看,賣家以淘寶貨當成正韓貨來販售,使買家陷於錯誤而購買,好像完全符合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但在判決上我們幾乎找不到因這樣而被判刑的例子,我們推測或許是因為以淘寶貨來號稱正韓貨的賣家,在販售價格上,還是以淘寶價來販售,也就是買賣雙方都心照不宣「正韓貨」只是一個促進銷售的手段,而不會認為商品是正韓貨,所以不構成詐欺罪。

總而言之,不管是想買正韓貨或是淘寶貨,在購物前再多花一點時間與賣家溝通,確認商品來源,可以避免許多往後的紛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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