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YER PROFILE
律師簡歷

律師專訪
「其實法律從業者一直都在參與每個人這輩子最重大的事件,差別在於法官是旁觀者,只能在遠遠地方看著,而律師衝在第一線,陪著當事人一起處理。」
簡介
孫少輔律師於民國98年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在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51期結業後,先後任職屏東及新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一職達7年,歷年考績均為良好,曾獲法官學院選送赴美國進修研究,在同期法官中第一批取得實任資格。其間對於刑事法、白領犯罪(智慧財產權、證券交易法)、公務員犯罪(賄賂、圖利)、刑事特別法等均有濃厚興趣及豐富實務經驗,經手刑事案件近2,000件。 孫少輔律師於108年因認法官工作受限於角色,難以深入案件事實,且職業個性較為保守被動,毅然決定卸下法官職務轉任律師。因想積極將所知所學貢獻社會,故在從事律師業務之餘,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山大學擔任講師、回司法官學院分享經驗、受邀至各大媒體推廣法律普及、擔任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辯護人等;從在野法曹的不同角度,深入觀察社會、法律、人性。於112年加入本所,期能以多年累積的訴訟實務經驗,提供專業建議、分析訴訟方向、評估利弊得失、一次解決紛爭,並協助當事人爭取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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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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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少輔律師於民國98年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在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51期結業後,先後任職屏東及新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一職達7年,歷年考績均為良好,曾獲法官學院選送赴美國進修研究,在同期法官中第一批取得實任資格。其間對於刑事法、白領犯罪(智慧財產權、證券交易法)、公務員犯罪(賄賂、圖利)、刑事特別法等均有濃厚興趣及豐富實務經驗,經手刑事案件近2,000件。 孫少輔律師於108年因認法官工作受限於角色,難以深入案件事實,且職業個性較為保守被動,毅然決定卸下法官職務轉任律師。因想積極將所知所學貢獻社會,故在從事律師業務之餘,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山大學擔任講師、回司法官學院分享經驗、受邀至各大媒體推廣法律普及、擔任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辯護人等;從在野法曹的不同角度,深入觀察社會、法律、人性。於112年加入本所,期能以多年累積的訴訟實務經驗,提供專業建議、分析訴訟方向、評估利弊得失、一次解決紛爭,並協助當事人爭取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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