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5-20更新2024-04-26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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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律師將說明改造槍枝和制式槍枝的差別、在台灣什麼種類的槍是可以改造的、持有槍枝、購買槍枝跟改造槍枝的刑責、誰可以合法持有槍枝等常見問題,並解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於槍械的規範!
制式槍枝和改造槍枝在許多方面都有明顯的差異,這些差異涵蓋了設計、功能性、法律地位以及用途等各個面向。以下是兩者的主要差異:
改造槍枝(Modified Firearms),常見的土製手槍也包含在其中。
制式槍枝(Standard Firearms)
市面上販售或是生存遊戲用的玩具槍,大多數都屬於一般商品,不需要經過政府單位特許製造或販售,台灣對於玩具槍的管理主要根據動能(即射擊力度)和彈丸的種類進行分類,具體如下:
不過即使玩具槍符合法律規範,但以下狀況還是有可能觸法:
只要改造槍枝使其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就算沒有殺傷力,也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同時被處最多新台幣300萬元的罰金。
根據台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第7條、第8條與第12條,台灣對於未經許可的槍砲製造、販賣或運輸行為設有嚴格的法律規範和重罰。這些條款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第 7 條 - 重型武器的製造與販賣
此條款涵蓋了多種重型武器,包括:
第 8 條 - 輕型武器的製造與販賣
此條款主要針對較輕型的武器,包括:
第 12 條 - 子彈的製造與販賣
對於未經許可製造 、販賣或運輸子彈的行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加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的罰金。
與販賣跟製造相同,依據不同的槍械種類會有不同的刑責:
持有上一段落的重型武器
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上一段落的輕型武器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子彈
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在台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於可以合法持有或使用槍械的身分有嚴格的規定,以下是常見可以合法持有或使用槍械的人:
以上為關於改造槍的簡單介紹,如 果您有任何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點擊下方的按鈕免費諮詢,讓喆律協助保障您的權益!
※網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