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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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更新2022-05-19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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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因」他酒駕無罪!律師帶你看

「一原因」他酒駕無罪!律師帶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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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一名黃姓騎士,受警方攔查進行酒測,第一次酒測後,酒測值為0.20毫克,但由於酒測機器只有顯示數值,沒有列印出酒測單據,為未完成檢測,因此警方要求黃姓騎士重新檢測。但在第一次檢測後黃姓騎士開始嚼食檳榔,第二次的酒測值結果為0.25毫克,警方因此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一審判黃姓騎士有罪,但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警方執行酒測的「程序不合法」,因此得到的酒測結果不足以用來判斷黃姓騎士有罪,因此改判無罪。 警察執行酒測時有一定程序?沒有符合程序就有可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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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酒測沒依照程序,法官改判吃檳榔騎士無罪】

去年四月,一名黃姓騎士,受警方攔查進行酒測,第一次酒測後,酒測值為0.20毫克,但由於酒測機器只有顯示數值,沒有列印出酒測單據,為未完成檢測,因此警方要求黃姓騎士重新檢測。但在第一次檢測後黃姓騎士開始嚼食檳榔,第二次的酒測值結果為0.25毫克,警方因此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一審判黃姓騎士有罪,但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警方執行酒測的「程序不合法」,因此得到的酒測結果不足以用來判斷黃姓騎士有罪,因此改判無罪。 警察執行酒測時有一定程序?沒有符合程序就有可能無罪?

【酒駕會受什麼處罰?為什麼酒測程序那麼重要?】

對於酒駕的處罰,有所謂的「行政罰」以及「刑法」,會成立哪一個或是都成立,是用「吐氣酒測結果」或「血液酒測結果」來判斷,當吐氣酒精濃度達到公升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到0.03%以上的時候,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而被處以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至保管車輛,吊扣駕駛執照,這就是__行政罰__;如果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除了會違反道交條例以外,還會觸犯刑法,而可能被判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處罰有一定的嚴重性,酒測的結果就非常重要,因此在執行酒測的第一線警察,在執行酒測時,有一定的SOP需要去遵循,確保是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酒測。

【警察這樣做,可以嗎?酒測合法SOP報你知】

警察要進行酒測,要依照所謂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來進行,作業程序中包含酒測規劃、分工、執行的標準作業程序,接下來由筆者重點介紹。 首先,要先由轄區的分局長或是有相當職務以上的長官核准才可以設置「酒測勤務處所」也就是檢查點,檢查點必須設有酒測告示牌、警示設施,並且要全程錄影,因此警察是不可以隨便在路上就把用路人攔下來進行酒測的,這樣是違法的程序,先前就有警察任意攔查停紅燈的騎士進行酒測,而受申誡處分(延伸閱讀1)。 接者,當警察攔下疑似有酒駕的用路人後,要開始進行酒測前,需要先詢問用路人什麼時候喝完酒的,並且告知整個檢測的流程。當受測者所告知喝完酒的時間超過15分鐘之後就可以請受測者進行吹氣檢測,但如果受測者不知道什麼時候喝完或還沒有超過15分鐘,警方必須告訴受測者可以漱口後馬上檢測或是等15分鐘後在進行檢測,而受測者有權利,警方也有義務提供受測者漱口後再進行檢測。像是上面的黃姓騎士其實就是在法庭上主張警察沒有依照程序給予他在第二次檢測前先漱口,警方也沒有等15分鐘,因此測出來的數據,很有可能是因為嘴巴裡有含有酒精的檳榔而成的。 而執行酒測的過程警方必須要「全程」錄影,先前亦有警方未全程錄影,所開的罰單受撤銷成功的案例(延伸閱讀2)。 最後,測試結果出來,警方要告知受測者結果。若是機器異常,測出來結果怪怪的,就必須要告知受測者原因,並且換一台再測一次,前面異常的紀錄也必須保存下來。因此原則上,若不是機器故障,警方不可以再要求受測者做第二次檢測。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在合法程序接受酒測】

喝酒開車或是開車喝酒,除了會造成自己的危險、其他用路人的危險以外,還有可能受行政罰,甚至是刑罰的處罰,因此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方是最佳的選擇。 但當遇到酒測時,也請不要慌張,注意警察有沒有實行上面提到的重要程序,包括有沒有設檢測點、有沒有問何時喝酒、有沒有等15分鐘、有沒有給水漱口、有沒有告訴結果,甚至為什麼測兩次。記下這些關鍵程序,在配合臨檢的同時,也好好保障自己的權利。

延伸閱讀1:https://reurl.cc/QLe9o9

延伸閱讀2:https://reurl.cc/ZA9Gyg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交字第68號判決

新聞來源:https://reurl.cc/j138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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