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6-19更新2024-04-12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本文律師將深入探討台灣法律對於大麻的規定,包括:大麻是幾級毒品,大麻對身體有什麼影響,大麻種子、THC、CBD和大麻菸彈是否也算毒品,持有、吸食、販賣跟種植大麻刑責分別多重,以及為什麼世界會有這麼多國家已經大麻合法化,幫助你更了解大麻!
大麻,學名Cannabis sativa,是一種廣泛使用於醫療和娛樂目的的植物,電影中最常聽到大麻英文的雖然是weed,但其實cannabis、marijuana、hemp、pot也都是在指大麻。大麻含有多種化學成分,其中最著名的是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THC是造成心理活性作用的主要成分,能引起欣快感、放鬆和感官增強,而CBD則不具嗜睡性,且被認為具有治療潛力,如緩解焦慮、抑制癲癇發作等。
大麻的使用歷史悠久,既有文化也有爭議。一些地區將大麻用於宗教和靈性活動,而在 其他地區則因其心理活性效果而將其視為管制物質。近年來,隨著對大麻醫療價值的重新認識和社會態度的轉變,許多國家開始放寬對大麻的法律限制,允許用於醫療和娛樂目的。
儘管大麻在某些地區已經合法化,但對於其長期使用的影響仍存有廣泛的爭論。研究顯示,大麻的過度使用可能對心理健康和認知功能產生負面影響,特別是在青少年中。因此,在部分國家和地區仍然對大麻的使用有所管制。
大麻主要有三種不同的類型,分別為普通大麻(Cannabis sativa)、印度大麻(Cannabis indica)和莠草大麻(Cannabis ruderalis):
在台灣,大麻被列為二級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分級是依據其成癮性、濫用風險以及對個人和社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來定義的,二級毒品則是指具有中等程度成癮性,且對社會造成相當危害的毒品。
大麻之所以被歸類為二級毒品,是因為它被認為具有一定的成癮性和濫用潛力,且可能對使用者的心理和生理健康造成影響。此外,大麻的非法交易和使用也可能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帶來負面影響。因此,目前政府仍將大麻列為受控制的毒品,以防制其濫用和流通。
大麻種子雖非第二級毒品,且大麻種子本身可能不含有高濃度的四氫大麻酚(THC),但在台灣,不論是種植、販售或持有大麻的種子抑或是根、莖、葉、花等,無論用途為何,都是非法的。
大麻菸彈 / 大麻煙彈指的是含有大麻提取物的電子煙油彈,通常用於蒸氣吸食,由於這些菸彈含有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THC)或大麻二酚(CBD)成分,因此在台灣也被視為毒品,其販售、持有或使用均屬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大麻籽油營養豐富,自2023年起,台灣已開放合法進口,不過只限榨好的大麻仔油唷!
在台灣娛樂用大麻也是違法的。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列為二級毒品,所以不論是醫療還是娛樂用途,未經法定程序和授權的種植、販賣、持有或使用大麻都是違法的。
抽大麻的感覺因人而異,且取決於多種因素有所不同,如大麻的種類、THC和CBD的含量、使用者的心理狀態及環境等。一般來說,使用者可能經歷以下一些效果:
這些效果的強度和持續時間會因人而異,並且與使用的量和大麻的具體品種 有關。有些人可能經歷較多的正面效果,而其他人則可能經歷不適或負面反應。
抽大麻可能會有一些長期或後遺症,尤其是在長期或重度使用的情況下。這些後遺症的出現與否,以及其嚴重性,可能因人而異,取決於個體的生理和心理條件、使用的頻率和量、以及大麻的種類等因素。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包括:
包括記憶、注意力、判斷力和決策能力的下降。研究顯示長期大麻使用者可能在認知功能上有所下降,特別是在青少年時期開始使用的人群中。
可能增加焦慮、抑鬱和偏執症狀的風險。某些人可能經歷心理依賴,感覺在沒有大麻時無法放鬆或快樂。
與抽煙一樣,抽大麻可能對呼吸系統造成負面影響,包括咳嗽、支氣管炎和肺功能降低等。
雖然大麻的成癮性通常認為低於煙草和酒精,但仍有人會發展出對大麻的依賴。
青少年時期使用大麻可能會影響腦部發育,導致長期的心理和認知後果。
大麻中的主要成分之一,四氫大麻酚(THC),可以觸發大腦中的獎勵系統,釋放多巴胺等化學物質,產生愉悅感,從而有可能導致心理依賴。然而,大麻成癮的風險被 認為是低至中等,比酒精、尼古丁等物質還低。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使用大麻的人都會發展成癮,包括遺傳、環境和個人歷史等都會影響成癮的可能性,但由於對青少年和有心理健康問題的人來說,上癮的風險可能更高。
單純持有大麻,而不是吸食時被抓的話,依持有的大麻量會有不同的刑度。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如果持有的大麻量淨重低於20g的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的量淨重20g以上(包含20g),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 金。 若是持有20g以上,有可能被判到2年以上,也就是沒辦法爭取緩刑,大家不可不慎!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只要持有大麻種子就是犯法的,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運輸、販賣或轉讓大麻種子,更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如果意圖製造毒品而種植大麻的話,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種植大麻還有區分為是自用、抑或是為了製作毒品而種植大麻, 如果是自用且情節輕微,是至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意圖販賣而持有大麻的話,也是同樣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可以同時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如同上面所說的,刑度超過2年就沒有辦法緩刑,也就是一定要進去蹲,而且還有大筆罰金要繳,所以販賣跟種植大麻可以說是大麻相關中刑度最重的!
以下是一些目前已經全面或部分合法化大麻的國家和地區:
根據刑法第5條第8款,在我國國境之外,吸食或持有毒品,不在刑法的規範範圍內,所以在大麻合法化的地區,合法的使用大麻,不會有違 法的問題,但若是將大麻或大麻相關製品帶回台灣的話,就會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的運輸第二級毒品,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可以同時被併科最高1500萬元的罰金,請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唷!
聯合國在2020年將大麻移出最危險毒品的清單,且認定大麻二酚(CBD)沒有上癮風險同時具醫療價值,並宣布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2%以下的大麻產品將不再列管,同時建議各國放寬標準,故長期來看,大麻除罪化是有其世界趨勢的,在很多地區也證實了,將其合法化可以解決非常多社會問題,例如黑道販毒、未成年吸毒、吸毒致死率等。
在台灣,也有幾個團體和組織支持並積極推動大麻合法化,例如:台灣合法化大麻協會(TLCBA)、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台灣大麻合法化促進會。
但律師還是要提醒大家,在台灣合法化大麻之前,大麻都還是第二級毒品,不論是自用、持有、種植、運送、販賣,甚至引誘或強迫他人吸食,都有嚴重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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