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雷皓明律師

2025-08-13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6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不能安全駕駛罪怎麼認定?新法內容是什麼?律師:刑責很重

不能安全駕駛罪怎麼認定?新法內容是什麼?律師:刑責很重
quotationmark image

不能安全駕駛罪主要針對酒駕和毒駕行為,保護所有用路人的安全。2022年底,政府對刑法185條之3進行重大修正。新法已於2023年12月29日正式上路,帶來許多重要改變。最關鍵的是,毒駕從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只要檢測濃度達到標準就能成罪。本文將詳細說明新法的認定標準、刑責內容,以及車輛沒入等重要規定。

quotationmark image

什麼是不能安全駕駛罪?

許多民眾對於不能安全駕駛罪的法律性質仍存在誤解。這項罪名並非單純的交通違規,而是具有嚴重法律後果的刑事犯罪。當駕駛人因酒駕、毒駕或其他影響駕駛能力的行為被查獲時,面臨的不僅是罰款,更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不能安全駕駛罪會在個人前科紀錄上留下永久痕跡。這對未來的就業機會、信用評等、甚至出國申請都會造成長遠影響。因此,了解這項法律的基本概念對每位駕駛人都至關重要。

(一)法律定義與適用範圍

刑法第185條之3明確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酒精濃度超標: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
  • 血液酒精濃度過高: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
  • 服用毒品或麻醉藥品:影響駕駛能力的各類管制物質
  • 其他相關情況:服用藥物或其他相類似物質致不能安全駕駛

這項法律適用於所有動力交通工具,包括汽車、機車、甚至電動自行車。只要是在道路上駕駛並符合上述情況,就可能觸犯此罪。

值得注意的是,法條中的「不能安全駕駛」並不需要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即使沒有造成任何損害,只要檢測結果超標,就已構成犯罪要件。

(二)不能安全駕駛罪新法修正重點

面對頻繁發生的毒駕悲劇,立法機關決定對不能安全駕駛罪進行全面性的法律改革。這次修法不僅是條文的調整,更是對社會安全的重新承諾。新法的實施將徹底改變執法實務,讓危險駕駛行為無所遁形。

立法院在2023年12月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正式宣告台灣道路安全進入新紀元。這項重大修法獲得跨黨派支持,顯示社會對於嚴懲危險駕駛的高度共識。

重大法條變革內容

新法最重要的改變是將毒駕從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過去法官必須證明駕駛人確實「致不能安全駕駛」才能定罪。現在只要檢測出毒品反應,就能直接認定犯罪成立。

這項變革刪除了「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構成要件。執法人員不再需要蒐集複雜的證據來證明駕駛能力受損。抽象危險犯的設計讓定罪更加簡化且有效率。

修法後的條文更加明確,避免了過去因舉證困難而無法定罪的問題。法官可以根據客觀的檢測結果直接量刑,大幅提升司法效率。

(三)不能安全駕駛罪刑責內容詳解

了解不能安全駕駛罪的完整刑責架構,對每位駕駛人都極為重要。這項罪名的處罰相當嚴厲,不僅包含有期徒刑,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金。更重要的是,判決確定後無法透過繳費方式替代入監服刑。

新修正的法條大幅提高刑責強度。立法者希望透過重罰來嚇阻危險駕駛行為。這些嚴格的處罰規定,確實對維護道路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有期徒刑與罰金規定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一般不能安全駕駛的基本刑責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單獨判處有期徒刑,或者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這個刑度已經比過去大幅提高。

如果因為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刑責會急劇加重。此時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刑度範圍相當寬廣,給予法官充分的裁量空間。

最嚴重的情況是10年內再犯致死。這種情形下,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可能性讓這項罪名成為重罪等級。

不得易科罰金的限制

不能安全駕駛罪有一個重要特色:不得易科罰金。這意味着一旦被判處有期徒刑,就必須真正入監服刑。無法像其他輕罪一樣,透過繳納罰金來替代監禁。

這項限制對許多人來說是重大衝擊。過去很多交通違規可以用罰錢解決,但不能安全駕駛罪完全不同。即使只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也必須進入監獄服刑。

不得易科罰金的規定反映立法者的決心。他們認為金錢無法彌補危險駕駛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只有實際的自由刑才能達到應有的嚇阻效果。

累犯加重處罰機制

累犯的處罰機制設計得相當嚴密。如果曾經因不能安全駕駛被判刑,再次犯罪時會面臨加重處罰。這個機制特別針對屢勸不聽的危險駕駛者。

5年內再犯的情況下,刑責會明顯加重。法院通常會在法定刑度範圍內從重量刑。累犯紀錄也會影響假釋緩刑的審核。

10年內再犯致死的後果最為嚴重。除了可能面臨無期徒刑外,罰金數額也會大幅提高。這種設計確保重複犯罪者付出相應代價。

犯罪情節有期徒刑罰金上限易科罰金
一般不能安全駕駛3年以下30萬元不得易科
致人於死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併科不得易科
10年內再犯致死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從重併科不得易科
5年內一般再犯加重1/2加重併科不得易科

實務上,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犯罪動機、造成的損害程度、犯後態度等。認罪協商被害人和解可能影響最終刑度,但不得易科罰金的限制依然存在。

這套完整的刑責體系顯示國家對危險駕駛的零容忍態度。每位駕駛人都應該深刻認知這些法律後果,避免因一時疏忽而承受嚴重刑責。

酒駕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的認定標準

酒精濃度的測定方式與標準值,直接影響是否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現行法律針對酒測訂定了明確的數值標準,讓執法人員和民眾都能清楚了解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區分為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兩套不同標準。刑事標準較為嚴格,用於判定是否構成犯罪。行政標準相對寬鬆,主要用於交通違規的裁罰。

(一)酒精濃度的法定標準值

血液酒精濃度達到百分之0.05以上,或呼氣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就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這是刑事責任的認定標準,違反者將面臨有期徒刑的處罰。

相較之下,行政處罰的標準較低。血液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就會被處以行政罰鍰和吊扣駕照。

處罰類型血液酒精濃度呼氣酒精濃度法律後果
行政處罰0.03%以上0.15mg/L以上罰鍰、吊扣駕照
刑事責任0.05%以上0.25mg/L以上有期徒刑、罰金
加重處罰0.15%以上0.75mg/L以上刑期加重1/2

(二)呼氣檢測的執行程序

警方進行酒測時,會使用經過校正的呼氣分析儀器。駕駛人需要對著儀器深呼氣,讓機器測定呼氣酒精濃度。整個過程通常在路邊臨檢點或事故現場進行。

檢測結果會立即顯示在儀器螢幕上。如果數值超過標準,警方會要求駕駛人進行第二次檢測確認。兩次檢測結果都超標,就會依法開立舉發通知單。

值得提醒的是,呼氣檢測具有法律效力。許多民眾誤以為只有血液酒精濃度檢測才算數,這是錯誤觀念。呼氣檢測同樣可以作為起訴和判決的依據。

(三)拒測行為的嚴重後果

拒絕接受酒測的後果相當嚴重。根據現行法律,拒絕酒測者將面臨18萬元罰鍰,並當場吊銷駕照。這個處罰比一般酒駕的行政罰更重。

更重要的是,拒絕酒測不能免除刑事責任。檢察官仍可透過其他證據,如現場錄影、證人證詞、駕駛行為等,證明駕駛人處於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法院在審理拒測案件時,往往會從嚴認定。因為拒絕配合檢測本身就顯示駕駛人可能心虛,擔心檢測結果不利。這種推論在司法實務上經常被採用。

血液酒精濃度的檢測通常在醫院進行,準確度更高。如果駕駛人對呼氣檢測結果有疑慮,可以要求進行血液檢測。不過,血液檢測的費用需要自行負擔。

建議民眾平時就要建立正確觀念: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即使只是少量飲酒,也可能影響反應能力和判斷力,增加交通事故風險。

毒駕與藥駕的認定要件

近年來毒駕案件頻傳,政府針對不同毒品種類制定詳細的檢驗標準。除了酒精之外,毒品和藥物同樣會嚴重影響駕駛能力,因此法律對於毒駕與藥駕的認定有明確規範。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人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物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即構成本罪。這項規定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包含各種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物質。

(一)毒品種類與檢驗方式

行政院公告的毒品檢驗閾值包括多種常見毒品。安非他命的檢驗標準為每毫升500奈克,這是最常見的興奮劑類毒品。海洛因代謝物的標準則是每毫升300奈克,由於海洛因會快速代謝,因此檢測其代謝物較為準確。

愷他命的檢驗閾值為每毫升100奈克,這種毒品會造成幻覺和意識模糊。大麻代謝物的標準最低,僅每毫升15奈克,因為大麻在體內停留時間較長。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檢驗標準為每毫升50奈克。這種新興毒品會讓使用者出現類似殭屍的行為,對駕駛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近期許多交通事故都與此類毒品有關。

尿液檢驗是最常用的檢測方式,因為操作簡便且準確度高。血液檢測雖然更精確,但需要專業醫療人員執行。毛髮檢測則可以檢出更長時間的用藥記錄,通常用於深度調查。

毒品種類檢驗閾值代謝時間檢測方式
安非他命500奈克/毫升1-3天尿液、血液
海洛因代謝物300奈克/毫升1-2天尿液、血液
愷他命100奈克/毫升2-4天尿液、毛髮
大麻代謝物15奈克/毫升7-30天尿液、毛髮

(二)藥物影響駕駛能力的判定

合法藥物同樣可能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感冒藥中的抗組織胺成分會造成嗜睡,安眠藥則會影響反應能力。即使是醫師處方的藥物,如果影響駕駛能力,仍可能觸法

法院在判定藥物影響程度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藥物種類、服用劑量、個人體質差異,以及實際駕駛表現等。醫師的專業證詞和藥物說明書也是重要參考依據。

精神科藥物特別需要注意,抗憂鬱劑、抗焦慮藥物都可能影響注意力和反應時間。患者在用藥期間應避免駕駛,或諮詢醫師關於藥物對駕駛能力的影響。

檢測流程通常從現場初步判斷開始,警方會觀察駕駛人的行為表現、瞳孔反應和協調能力。如有異常,會進行進一步的尿液檢驗或血液檢測,確認體內是否含有影響駕駛的物質。

吃成藥、處方藥會構成不安全駕駛嗎?

服藥期間的駕駛注意事項

用藥注意事項是避免觸犯不能安全駕駛罪的重要環節。許多合法藥物都可能影響駕駛能力,包括感冒藥、止痛藥、安眠藥等常見藥品。服藥前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了解是否會造成嗜睡或注意力不集中。

不同藥物在體內的代謝時間差異很大。一般感冒藥約需4-6小時完全代謝,而某些安眠藥可能持續影響12小時以上。用藥注意事項中最重要的是,絕不可在服藥期間強行駕駛。

毒品的代謝時間更需要特別注意。依托咪酯代謝較快,約4小時內可完全排出體外。但安非他命、K他命可在體內持續幾天,大麻甚至一週都還能檢驗出陽性反應。

即使已經停止使用這些物質,仍可能在檢測中呈現陽性。因此曾經接觸毒品的民眾,應該充分了解各種物質的代謝週期。在確定完全代謝前,絕對不可駕駛任何車輛,以免觸犯不能安全駕駛罪。

不能安全駕駛罪車輛沒入與連坐罰則

新修正的不能安全駕駛罪法條中,車輛沒入規定讓違法成本大幅提升,連車主都可能受到牽連。這項制度不僅針對駕駛人進行刑罰,更將處罰範圍擴大到車輛本身。對於許多家庭來說,車輛是重要的財產,一旦被沒入將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車輛沒入制度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加強嚇阻效果。當駕駛人知道不僅自己要承擔刑責,連愛車都可能被政府收走時,自然會更加謹慎。這種雙重處罰的設計,讓酒駕和毒駕的代價變得更加沉重。

(一)沒入車輛的法定條件

並非所有不能安全駕駛案件都會導致車輛沒入。法律明確規定了適用的條件和標準。首先,必須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案件,不是光憑警察開罰單就能沒入車輛。

血液酒精濃度達到一定標準以上的酒駕案件,通常會面臨車輛沒入的風險。毒駕案件同樣適用這項規定。但如果是初犯且情節較輕微,法官可能會考慮其他因素,不一定會下令沒入車輛。

車輛的價值也是考量因素之一。如果車輛價值過低或已嚴重老舊,法院可能認為沒入的實益不大。相反地,高價車輛被沒入的機率相對較高,因為能產生更強的嚇阻效果。

(二)車子借人,車主面臨的法律風險

最令人擔心的是,即使車主本人沒有違法,仍可能因為連帶責任而失去愛車。當車主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而借用人發生酒駕或毒駕行為時,車主就可能面臨車輛被沒入的風險。

法律認為車主有義務確保車輛的合法使用。如果明知借用人有酒駕習慣或當時已經喝酒,仍然出借車輛,就可能被認定為有過失。這種情況下,車主的連帶責任就會被追究。

不過,如果車主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注意義務,例如事前已經提醒借用人不可酒駕,或者不知道借用人會有違法行為,法院可能會從輕處理。舉證責任通常在車主身上,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三)租車業者的特別規範

租賃車輛的情況比較複雜,法律對此有特殊的處理方式。一般來說,如果承租人發生不能安全駕駛行為,租車公司不會因此失去車輛,因為他們是合法的商業經營者。

但租車公司仍有一定的注意義務。如果明知承租人有酒駕前科或當時已有酒醉跡象,仍然出租車輛,就可能被追究責任。合格的租車業者通常會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避免將車輛租給高風險客戶。

對於承租人來說,使用租賃車輛進行酒駕或毒駕,除了要承擔刑責外,還可能面臨租車公司的民事求償。租車合約中通常都有相關條款,規定承租人必須賠償因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車輛被沒入的價值。

建議民眾在借車或租車時,都要特別注意相關的法律風險。最好的預防方式就是絕對不要酒後駕車,無論開的是自己的車、朋友的車,還是租來的車,都一樣危險且違法。

免費法律諮詢

最值得擁有的專業法律團隊!歡迎加入我們的LINE官方帳號,立即進行免費諮詢,讓喆律為您取得最佳利益!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熱門文章

編輯精選

最新文章

免費
諮詢

logo

聯絡我們

*如需預約諮詢,請加入喆律官方帳號由專人為您服務。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三信大樓)

社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