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9-04更新2023-05-18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車禍和解有保障嗎?車禍和解書怎麼寫才對?有車禍和解書範例可下載嗎?車禍和解流程、車禍私下和 解注意事項有哪些?一定要在警局和解嗎?車禍和解金該賠多少?車禍賠償包含哪些範圍?車禍不和解會怎樣嗎?必懂的車禍和解資訊,律師一次告訴您!
民法第736條,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
其實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且雙方皆達到共識,車禍是可以私下和解的唷!而如何「和解」是一門大學問,必須掌握幾點原則,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首先就讓律師來為您介紹「車禍和解書」應該怎麼寫吧!
在法律上,車禍和解書其實沒有講究一定形式。
網路上有好多車禍和解書範本,可以拿來用嗎?車禍和解書應該要有什麼內容呢?以下律師幫你整理了車禍和解書必含5大資訊!
請說明為何簽立本和解書,事故發生的經過,包含日期、時間、地點、人(甲方/乙方)、車號, 還有受傷的人、車損程度。
有關於金錢方面的事,大多數人都會特別認真。因此,也需要特別仔細的將每一個欲賠償的範圍以及金額清楚寫明。包含醫藥費、車輛維修費等諸多費用。倘若有特殊和解條件,也必須一併寫在車禍和解書上。賠償金額與事項寫的愈詳細就愈有保障,事後才不會有爭議。
除了寫明要以何種金錢賠償方式,如現金、匯款等。倘若是於和解當場進行現金賠償,強烈建議在車禍和解書上標明金錢是否「收訖」。簽了約,不一定在法律上就認定為收到錢了,寫明是否收訖,讓雙方都無法再反悔,可以大大避免收了錢不認帳的情形。
車禍和解書上留下身分證、電話、地址,除了方便事後找人。車禍和解書也會因雙方的簽名,而代表認可這份契約,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在車禍和解書上面註明「拋棄民、刑事訴訟權利相關條款」並簽了此條款後,雙方將無法進行民事訴訟。但由於刑事案件是無法拋棄的,所以就算標明了拋棄訴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依法提告。
為了避免此情形,以下律師提供了二種做法讓大家參考:
事先擬好「撤告狀」 事先請對方擬好「撤告狀」也是一種保護自己的做法。若對方事後反悔、跑到法院進行提告時,可以提出此撤告狀來保障自己。
同時「刑事告訴」以及「撤回告訴」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因此,在和解的同時提出刑事告訴與撤回告訴,可以避免被「再次」 求償的問題。
發生車禍幾天內要進行和解?還要上班沒有時間處裡,應該怎麼辦?律師將一次告訴大家,車禍和解前應該準備什麼,人事時地物這樣約就對了!
在進行和解之前,請事先了解好案情、並準備好相關佐證資料,如警方提供的三聯單、行車紀錄器、事發30天後也可以向承辦警員申請「初判表」等。
讓保險公司知道車禍的情形,也可以同時了解自己的保險理賠程度,如強制險、任意險,以及是否能啟動該險的理賠。
除了事前準備,也別忘了與對方明確約定好和解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建議不要一個人前往,最好約在公開場所,如果身旁剛好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請求他們陪同,或找律師更保險。
至於應該要約在怎樣的公開場所比較好呢?以下為律師的和解場所建議,供大家參考!
進行車禍處理和解相關事宜,可以約警察局內進行。基本上,警察並不會參與和解案件,但是可以提供場地讓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簽署。而且在警察局裡進行談判相對安全,較不用擔心怕被對方威脅、傷害。
警察局都會提供車禍和解書。建議大家可以善用警察局的資源,亦或是於台北市政府網站下載車禍和解書範例或至書局購買。
律師也提醒大家要特別注意是否有包含前面的必含5大資訊唷!
車禍處理和解有規定的時間限制嗎? 車禍多久要和解才會比較好? 一般自行車禍和解是沒有時限的,但若是無法和解亦或是欲提出訴訟。此時,車禍和解期限要視是否進行訴訟而定。
律師提醒大家,若是在車禍和解書中有明確標註「拋棄民、刑事訴訟權利相關條款」,事後雙方當事人是無法再進行訴訟的。因此,建議在6個月內安排並進行和解。若是過了6個月才進行車禍和解,將會喪失刑事訴訟的權利!
前面介紹完了車禍和解書的5大必含資訊,只要按照那個寫就可以了嗎?小心!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所以接下來律師要告訴您2個超重要的車禍和解書注意事項,快檢查您的車禍和解書上有沒有!
和解的對象需「完全行為能力人」(因民法成年規定改動,2023/1/1後改為滿18歲),如果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滿7歲-未滿20歲,2023/1/1後改為滿18歲)、「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則須由對象之法定代理人同意。
前面有提到,對於金錢大多數人都會特別的認真。因此,在談金額賠償部分也要特別的註明「賠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因為這關係到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是否會扣除被保險人已賠償的和解金。
發生車禍時要怎麼申請強制險呢?別著急!更明確的車禍和解與強制險相關資訊,律師馬上為您來解答。
答案是:視車禍和解書內容而定。 如前方所提到的,於車禍和解書上明確標明「是否包含強制險」。若沒有明確標註,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原則上會扣除被保險人以賠償過的金額。換句話說就是申請強制險時,必須扣掉已經領到的和解金額!
H小姐在簽訂車禍和解書時,未註明是否未包含強制險。只編列了各項賠償事項以及總額80萬。此時,H小姐在申請強制險時,就必須扣掉已經拿到的80萬和解金。
A先生在車禍和解書上註明了「未包含強制險」,事後傷勢復原不如預期,甚至要再次進行手術。此時,依照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第14條之規定,在2年期限內都可以申請強制險來補足龐大的醫療費用。
若是傷勢不明,律師建議大家在簽車禍和解書時,標註「不包含強制險」,以利事後申請理賠。此外,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險人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的情況,例如:無照駕駛、吸毒、酒駕、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保險公司在理賠後,是可以反過來向被保險人請求理賠金的唷!
談車禍和解金時,最怕對方當事人開的金額非常誇張、獅子大開口!究竟車禍和解金到底該怎麼算才是合理的呢?以下編列了幾項車禍和解時,基本會遇到的賠償項目。
但是**隨著各車禍的情形不同,產生的賠償項目與金額也會不同。**因此,以上的項目並不代表所有車禍和解金唷!
而剛剛提到的法律用語「精神慰撫金」,其實就是一般民眾所稱的「精神賠償」。那車禍精神賠償到底該如何算呢?真的有所謂的精神賠償公式嗎?以下將為您進行更詳細的車禍精神賠償介紹。
精神賠償並沒有公式。
網路上所有的精神賠償公式,都僅供參考作用。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會根據當時的傷害情形、肇事責任、車禍後遺症、是否妨礙名譽,雙方當事人的身分、社會地位、收入、職業、年齡等,來進行精神賠償計算或評估被害人提出的金額合不合理。且並非是只有車禍當事人才能請求唷!若是死亡車禍案件,被害者的直系血親同樣有機會請求精神賠償。
發生了小車禍,現場也沒有人受傷,所以只口頭關心對方、沒有進行任何正式車禍和解流程就離開會怎樣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若對方有心,自己是有可能在事後收到「肇事逃逸」罰單的!因此,只要發生事故,即使只是輕微擦撞,不管當下有沒有人受傷,都強烈建議停車進行報警處理!
發生車禍已經夠倒楣了,如果車禍對方一直不和解,或是雙方無法達到共識,應該要怎麼做才好? 實務上遇到車禍不和解的案 例其實也不少。倘若遇到對方獅子大開口,或者被告消極擺爛等,雙方當事人一直無法達到共識的狀況,則可透過以下二種方式處裡:
於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透過第三方調解委員來進行調解。車禍調解與車禍和解其實十分類似,都是雙方當事人自行談妥條件並進行和解。二者最大的異處為,車禍調解會多出由法官選定的「調解委員」,以及具有等同於「法律判決效力」的調解書。 車禍調解成立後,會拿到法院認定的「調解書」,若對方不履約,就可以此車禍調解書進行「強制執行」。 那如果車禍調解失敗、談判又破局了怎麼辦?
若車禍調解也失敗了,最後辦法就是進行法院訴訟。如前面車禍和解時間限制提到的,訴訟分為二大部分「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那這二個訴訟分別是什麼呢?
倘若從一開始就和解談判破局、打算提告。可先進行刑事訴訟,於檢察官將刑事部分起訴後,再於刑事庭法官開庭時 ,當庭遞交附帶民事起訴狀,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方式,可省下一筆起訴費。
以上就是車禍和解的必懂資訊!如果發生了車禍不知道該 怎麼做,或是有任何相關疑問,都歡迎點擊下方免費諮詢按鈕,讓我們為您提供法律的相關建議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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