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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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更新2023-06-28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精神賠償求償多少才合理?精神慰撫金詳解!

精神賠償求償多少才合理?精神慰撫金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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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是什麼?精神賠償公式是真是假?精神賠償要如何舉證?有哪些項目?本文除了將告訴你正確的精神賠償定義之外,也會分享包括職場霸凌和車禍精神賠償的範例給你做參考,讓你充分了解精神撫慰金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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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定義是什麼?你真的知道什麼是精神賠償嗎?

現今社會越來越重視心理層面的議題,不管是心理諮詢還是諮商,都不再是民眾避而不談的話題,在法律界,反倒有個名詞「精神賠償」,時常被民眾提起或是掛在嘴邊,究竟精神賠償費有沒有像嘴巴講的這麼簡單請求賠償呢?

(一) 總是掛嘴邊的精神賠償費,究竟是什麼意思?

精神賠償在民間有許多說法,不管是法律上正式用語的精神慰撫金,還是精神撫慰金、精神損失賠償,其實都是指「精神賠償」這件事,在和律師溝通時,不用擔心,這些名詞我們也都聽得懂。


「精神賠償」是一種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當事人雖然不是實際財務上的損失,但仍可向加害人請求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費。

(二) 精神賠償怎麼舉證?有精神賠償證明就一定能贏嗎?

在精神賠償中,並沒有明文規定的制式證明文件,然而因屬於心理層面的賠償,普遍最常見的精神賠償證明為醫生開的診斷證明,必須注意的是,雖然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固然會對於當事人的立場有加分效果,但法官主要還是先依據案件是否與精神損害有因果關係去判斷,再進而去評估精神賠償費的多寡。

也正是因為沒有固定的證明文件,怎麼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就是十分重要的功課,同時也能證明律師在策略面的專業,例如在侵害配偶權案件拿捏證據就必須多加小心,不然有可能會有侵害隱私權的疑慮,因此建議多向專業律師諮詢,確定好自己手上的牌後,才能正確地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保障自己的權益。

常見的精神賠償舉證文件有:

  1. 車禍經過的證明,如行車記錄器、監視器畫面等等
  2. 受傷或是後遺症診斷證明
  3. 侵害配偶權案件雙方當事人的交往時間長短、親密程度
  4. 妨害名譽的地點和場合、散佈的內容、造成的損害等等

精神賠償證明僅能表示當事人立場的佐證,並不能完全證實是否與案件有因果關係。

精神賠償舉證

網上各種精神賠償公式是真的嗎?精神慰撫金行情和保險問題1次解惑!

網路上有千千萬萬種精神賠償公式,像是以車禍精神賠償公式、車禍精神慰撫金計算明細表最為常見,那是因為在台灣每一分鐘都在發生車禍,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平均下來,每天大約有7人因為車禍而死亡,在這樣的環境下,有了搜尋的需求,因此也越來越多精神賠償公式在網路上問世。

那精神賠償公式真的可以當成判斷標準嗎?

答案是:不行,我們僅能參考,並不能拿來當成判斷的標準,因為在精神慰撫金的計算上,其實法院並沒有明確的標準或是價目表,法官主要會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社經地位、收入、年齡,以及案件本身和精神損害的因果關係、程度做衡量,進而評估被害人提出的金額是否合理。


依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60號判決︰「按慰藉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

即使如此,我們仍可以依據先前的判決和網上整理的精神慰撫金行情作為參考,以下將介紹常見的車禍精神賠償行情,包含車禍骨折精神撫慰金等,並幫大家解惑保險公司的精神慰撫金標準:

(一) 常見車禍精神賠償行情的範圍參考

在車禍的案件裡,精神賠償金額的高低和你受傷的程度有很大的關係,越嚴重的傷勢造成在生活上不便的程度也隨之增加,其中包含看護費用皆可向對方請求賠償,而在精神賠償的部分,一般來說:

  • 輕微挫傷:3,000到10,000元不等
  • 骨折:50,000到100,000元不等
  • 骨折併發其他臟器破損:100,000到200,000元不等

也有另外一種參考方式,那就是依國賠訂立的標準來參考,將受傷的狀況分成輕傷與重傷:

受傷級別賠償標準賠償金額
普通傷害如挫傷等最高金額50萬元
輕度重傷勞保失能等級中的9至15級80萬元以下
中度重傷勞保失能等級中的5至8級80萬至100萬元
重度重傷勞保失能等級中的1至4級100至200萬元
植物人單獨列出200至300萬元

以上僅供參考,因沒有明定的精神慰撫金標準,精神賠償金額還是要依據自己的案件情況和律師討論、斟酌。

(二) 保險公司的精神慰撫金標準如何判定?

以車禍為例,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皆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當需要求償時,保險公司會出面協助並進行理賠,但如果是超出保險理賠項目的範疇,則需要當事人自行補貼差額,需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在精神慰撫金上的審核,通常會設置上限,因此建議向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確認,如果真的有保險公司不理賠的部分,後續再藉由訴訟來請求對方賠償。

精神賠償公式

精神賠償範例分享!你知道精神賠償項目有哪些嗎?

(一) 常見的精神撫慰金範例,主要分成2大情形!

1.本人發生

  1. 侵害人格權的精神賠償: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舉了「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權利損害,最常見的為車禍、公然侮辱等等。因現今網路霸凌頻繁,需注意的是,在妨礙名譽精神賠償證明上,必須盡量完整,包含地點和場合、散佈的內容等等。
  2. 婚約、婚姻消滅的精神賠償:包含解除婚約、離婚精神賠償、出軌等等,無過失一方可向有過失的另一方請求賠償。

2.非本人發生


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例如殺人案件中,被害人的父母親、子女或是配偶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為常見的精神賠償範例,除了這些以外還有傷害罪精神賠償、恐嚇精神賠償等等,只要有受到非財產上的損害,且能提出有利的證明,都有機會請求損害賠償!

常見的精神賠償範例

(二) 精神賠償車禍判決分享

本文要分享的車禍案件判決為「士林簡易庭111年度士簡字第892號民事判決」。

原告的立場為因被告超車的行為,導致車禍發生,且原告左側肋骨多發性閉鎖性骨折、前胸壁挫傷、左肩膀擦傷、左前臂擦傷等傷害,為此請求被告賠償:醫療費用3,570元、看護費用36,000元、工作損失72,00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100,000元,共計211,570元。

被告的立場是原告自己騎車撞過來,以無過失作為抗辯,並聲明原告的控告駁回。

審判過程中,透過監視器畫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和證人等證據,認定被告在超車時,沒有保持適當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且因為被告的超車過失,導致原告人車倒地而受傷,因此,被告的過失行為和原告的傷害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以下為原告請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個別解釋:

1.請求醫療費用3,570元

因原告有提出馬偕醫院的收據為證,所以請求被告賠償醫療費用3,570元,有憑有據,因此法官判定准許。

2.請求看護費用36,000元

在馬偕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中,有記載「...宜休養3個月,宜專人照顧」,因此儘管原告沒有請看護,而是請親戚照顧,仍准許請求看護費用的賠償,以每月12,000元計算,3個月36,000元,合理且有據。

3.請求工作損失72,000元

依據診斷證明書表示最好休養3個月,因此以109年法定最低工資每月23,800來算,被告須賠償3個月的工資為71,400元,超過的金額則不納入賠償。

4.請求精神慰撫金100,000元

法院依據被告的傷勢和背景做判定,

  • 原告:因車禍肋骨骨折和多處擦傷、58年出生、高職畢業、無業、家庭經濟狀況、名下無動產及不動產
  • 被告:57年出生、高中畢業、名下有股票及不動產

最後,考量到兩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以及原告的受傷程度等一切情況,法官認為被告必須賠償30,000元的精神賠償。

5.保險公司理賠

值得注意的是,因原告有投保強制責任險,且保險公司確定理賠30,000元,因此上述被告必須賠償的金額,須減去保險理賠的30,000元,共計3,570+36,000+71,400+30,000-30,000=110,970元。


上述精神賠償車禍案件分享,利用實際的例子讓大家對精神賠償更有概念,但每個案件的狀況都不同,都應謹慎斟酌,並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

(三) 職場霸凌也有精神賠償嗎?

根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21-1條規定:「被保險人罹患精神疾病,而該項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

意指精神疾病也是職業災害的一種,再依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然而,在職場霸凌上,雇主的賠償範圍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像是看醫生的花費等實際上支出的費用,而單純職場霸凌精神賠償費用是不存在的,換言之精神慰撫金是不在賠償範圍內的。

以上是有關精神賠償的詳細介紹,如有任何法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向喆律法律事務所免費諮詢,歡迎點擊下方的免費法律諮詢!讓喆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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