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8-01發佈2024-08-01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你知道嗎?在尋找心儀房屋時,可能會不小心遇到「凶宅」!雖然有些人不在意凶宅的禁忌,甚至認為這是便宜購屋的好機會,但在下手前,你真的了解法律上「凶宅」的定義嗎?凶宅又該怎麼查詢?讓律師來為你解釋!
在台灣,「凶宅」是一個常見的房地產術語,但其法律定義卻一直存在著模糊地帶,雖然內政部曾對凶宅下過定義,但在法律實務上仍有許多爭議和灰色地帶。讓我們一起來深入探討凶宅的定義以及內政部函釋的相關內容。
根據內政部頒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建物專有部分在賣方持有期間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就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進行記載,這基本上界定了凶宅的範圍, 例如,在家中自然死亡(如猝死或病逝)的情況,即使屍體放置一段時間才被發現,也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內政部另外也在民國97年7月發布了一則函釋,試圖進一步釐清凶宅的認定標準。根據該函釋,若有人從10樓A戶跳樓,並陳屍在5樓A戶陽台,則10樓A戶(發生求死行為致死)和5樓A戶(有自殺而死亡之事實)都會被認定為凶宅。但10樓B戶、5樓B戶以及10至5樓的其他樓層則不在凶宅的範圍內。
內政部對凶宅有其解釋,但目前法院實務的認定多半比較寬鬆,實務上曾發生有人從大樓頂樓跳樓身亡,並陳屍於大樓某住戶2樓的露台上;2樓屋主認為有人自殺,讓他的房子變凶宅,因此向死者家屬或繼承人求償的案件。
如果依照內政部的函釋,凶宅應該是頂樓,而露台是約定專用部分,並不是專有部份,所以2樓並不構成凶宅。
但高雄地方法院認為,判斷房屋是否成為凶宅應考量事件發生經過及其時間長短等因素,並不採納內政部的函釋見解,最後判定2樓為凶宅,死者的家屬或繼承人須負賠償責任,這顯示在跳樓凶宅的認定上,法院與內政部的見解仍有分歧。
情況 | 是否屬於凶宅 |
---|---|
建物專有部分曾發生兇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 | 是 |
在家中自然死亡(如猝死、病逝) | 否 |
從A戶跳樓,陳屍於B戶陽台 | 事發戶和陳屍戶均為凶宅 |
陳屍地點位於公共區域或大樓外 | 事發戶為凶宅,其他戶別存在爭議 |
雖然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轉手後的房屋並不需要標記為凶宅,然而如果因此發生法律糾紛,法院會考量「事故發生經過」及「事故距今時間長短」來進行個案認定。
首先,在法院實務上,會看中間轉手者是否知情事故發生的情況,僅有不知情且善意的轉手者能夠免除損害責任,因此短期內頻繁轉手的房屋情況通常會被排除。如果轉手者明知房屋曾發生事故卻故意隱瞞,後續的買家可以向轉手者追究相關責任。
因此,後續買家在發現房屋曾為凶宅且被轉手者故意隱瞞時,有權向轉手者提出法律訴訟,追究其損害賠償責任。
買到凶宅是許多購屋者的噩夢,但也不必過於恐慌。法律上對於凶宅瑕疵有相關規定,買方可以依法主張權益。如果不幸買到了凶宅,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然而,並非所有的凶宅求償都能成功。買方在主張權益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求償方式 | 時效 | 適用情況 |
---|---|---|
解除買賣契約 | 6個月內 | 買方發現凶宅瑕疵後,立即通知賣方 |
要求減價 | 6個月內 | 買方發現凶宅瑕疵後,立即通知賣方 |
請求損害賠償 | 15年內 | 賣方故意隱瞞凶宅訊息 |
近年來,租屋處自殺事件時有所聞,除了對房客家屬造成巨大傷痛外,也讓房東面臨凶宅求償的困境。究竟房客在租屋處自殺,房東是否能向其繼承人求償呢?
當房客在承租的房屋中自殺身亡,導致房屋變成凶宅,房東因此遭受損失。根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 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因此,房客的繼承人可能需要承擔賠償房東損失的責任。
假設A房客在自己租賃的B房東房屋內跳樓自殺身亡,導致該房屋成為凶宅。受此影響,該房產可能面臨乏人問津的窘境,難以出租或出售。在這種情況下,B房東可以向A的繼承人,如其子女,尋求房價損失的賠償。
以下是一個真實案例:
案件描述 | 房價估值 | 凶宅房價 | 損失金額 | 法院判決 |
---|---|---|---|---|
A房客在B房東的房屋內自殺身亡,房屋成為凶宅 | 464萬元 | 391萬元 | 73萬元 | A的子女須賠償B房東73萬元的房價損失 |
在上述案例中,法官認為A的子女未拋棄繼承,因此有義務連帶賠償其母親自殺所導致的房價損失。根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的鑑定,B房東的房屋原價為464萬餘元,但在成為凶宅後,房價跌至391萬餘元,損失了73萬元。最終,法院判決A的子女須賠償B房東73萬元的損失。
凶宅影響房價的程度,主要取決於事件的嚴重性和發生的時間距離。一般來說,凶宅事件 越是駭人聽聞,對房價的衝擊就越大。此外,事件發生的時間距離現在越近,房價下跌的幅度也會更加明顯。讓我們進一步探討不同類型的凶宅事件對房價的影響。
對於一般的凶殺或自殺案件,房價通常會下跌約2到4成。這類事件雖然令人不安,但相對而言並不會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因此,房價雖然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但跌幅相對有限。隨著時間的推移,只要案件沒有其他特殊情節,房價通常會逐漸回穩。
另外,凶宅事件發生的時間距離現在越久,對房價的影響就會逐漸減弱。一般來說,案發後的頭兩年是房價下跌最嚴重的時期。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事件的記憶逐漸淡化,房價也會慢慢回升。不過,對於一些特別嚴重的新聞事件凶宅,即使過了十年甚至更久,房價仍然可能無法完全恢復到事件發生前的水平。
當凶宅事件成為重大新聞,如滅門慘案或是駭人聽聞的連環殺人案,房價的跌幅可能會超過5成,甚至更多。這類新聞事件凶宅往往會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和恐慌,導致買家望而卻步。即使案件已經過去多年,房價仍然難以完全回復到事件發生前的水平。
以下是幾個著名的新聞事件凶宅及其房價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