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04-23更新2022-09-23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公然侮辱的定義是什麼?公然侮辱罪有什麼構成要件?跟誹謗有什麼不同?網路匿名發文會成立公然侮辱嗎?要怎麼找到對方?有公然侮辱價目表嗎?律師將在本文分享公然侮辱罪提告流程,並告訴你正確的公然侮辱罪賠償金額計算觀念!
根據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
那將公然侮辱拆開,公然和侮辱分別是什麼意思呢?在法律實務上,是如何去定義?
公然:讓不特定的人或是多數人見聞。
侮辱:不具評論性質且沒有根據具體事實的各種謾罵、嘲笑或舉動,其目的在讓對方感到心理層面的不適,包含言語、文字、圖像、攻擊行為等,不限於國罵三字經,只要是負面形容詞、譬喻或任何罵人的話都可能成立。
首先必須了解,妨害名譽罪其實就包含了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所以並沒有公然侮辱和妨害名譽一不一樣的說法,但它們的確是密不可分!
公然侮辱 誹謗的差異主要在於:是否具有評論性質的謾罵或侮辱而造成對方名譽損害。
在公然侮辱構成要件中,可以簡單分成2類,以一般公然侮辱罪來說:
以下將根據「人、強暴、故意」3項進行詳細講解:
人
受害者必須是人,而人的定義包含活著的「自然人」和根據法規成立的「法人」,除此之外,必須盡量要可以知道受害人是誰,但不用到非要指名道姓不可,只要可以從言語、動作等知道被侮辱對象是誰即可;如果被侮辱者不在現場,也成立。
強暴
強暴屬於「加重公然侮辱罪」,可能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其定義為用動作、物理力量當成侮辱對方的方式,且沒有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例如潑油漆、丟雞蛋等等。
故意
意指明明知道,但仍想要侮辱對方,讓整件事件發生,明知故犯。
現在比起在公眾場合發表言論,更多人喜歡在匿名的網路世界展現自我,然而也因此衍伸出很多網路上的犯罪行為和用語,包含網路霸凌等等,到底在網路世界真的可以暢所欲言、毫無顧忌嗎?
答案是:是的,在網路的世界,公然侮辱罪一樣成立。
複習一下前面提到的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只要符合公然、侮辱、人和故意的要件,那麼公然侮辱也是存在在網路世界的。例如:在某個多人的聊天群組裡,謾罵某人,且群組裡大於3人,只要對方蒐集證據且有意提告,即有可能成立網路公然侮辱。
不管是社群媒體還是線上遊戲,在網路上公然侮辱層出不窮,更重要的是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真的遇到了,該如何舉證?
將對話或是網頁畫面進行截圖整理,包含你和被告的帳號ID、案發時間和地點等等,越詳盡越好,可以方便檢警偵辦,最後存進隨身碟中,建議列印共3份,一份報案用、一份自己留存、一份開庭用。
可以,在成功報案後,根據法務部2014年10月17日法檢字第10300162120號書函,法務部認為如果是網路平台提供者或應用服務提供者等,例如PTT、Dcard等等,不是電信事業,則可向這些網路平台調取IP和會員資料,不須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需注意的是,即使警察可以幫忙向網路平台詢問相關資料,平台業者仍然是有權利拒絕提供的。
然而,並非只要有了IP就能告贏,它只能讓你知道此帳戶在哪個位置、哪個時間連線等等,並不是直接性證據,證明就是被告公然侮辱你了,原告還是必須證明對方是本人親自做了侮辱這件事。
在知道公然侮辱罪提告流程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在法律的世界裡,這項罪名的定位是什麼?有提告的期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