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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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更新2023-07-1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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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消保法第51條的秘密:懲罰性賠償金,消費者的利益守護者!

揭開消保法第51條的秘密:懲罰性賠償金,消費者的利益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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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一名女子在百貨公司購物時,在走道上被電線絆倒,跌倒後除了受傷以外,身上的東西也有毀損。事情發生後,女子對百貨公司提告,請求財產損害和慰撫金的賠償,不過女子除了以常見的侵權行為損賠請求以外,比較特別的是提出了所謂的「懲罰性賠償金」請求,那這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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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變多!?消保法51條的秘密!】

日前有一名女子在百貨公司購物時,在走道上被電線絆倒,跌倒後除了受傷以外,身上的東西也有毀損。事情發生後,女子對百貨公司提告,請求財產損害和慰撫金的賠償,不過女子除了以常見的侵權行為損賠請求以外,比較特別的是提出了所謂的「懲罰性賠償金」請求,那這是什麼呢?

當我們在店家時,如果因為店家的關係,受傷、隨身的物品損毀,在釐清雙方的過失責任後,除了民法的規定以外,身為消費者的我們,其實還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的規定,向店家也就是企業經營者請求「懲罰性賠償金」,而請求的依據,就規定在消保法第51條之中。至於這條怎麼用?金額怎麼算?就讓我們看下去!

【消保法51條規定了什麼?】

消保法51條是這樣規定的:依消保法所提起,因為企業經營者違反消保法造成的損害賠償訴訟,消費者可以因為企業經營者的故意請求損害額5倍以下,或是重大過失請求損害額3倍以下,又或是過失請求損害額1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

也就是說,要用這個條文,首先必須要請求的一方是「消費者」而對方是「企業經營者」;再來就是訴訟是因為企業經營者違反消保法,消費者因此提起的,並且企業經營者會因為他的故意或是重大過失又或是過失,經過法院判斷後,必須賠償一定倍數的懲罰性賠償金。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以此來懲罰這些惡行的戲業經營者,達到嚇阻其他企業經營者的功能。

【「慰撫金」可以算進去「損害額」裡嗎?】

那上面提到的「損害額」怎麼計算呢?

這個「損害額」包含財產上的損害,像是在百貨公司裡面被電線絆倒時,手機、眼鏡、水壺等財產摔壞了,這些東西的價值。至於常常聽到的非財產損害「慰撫金」會不會被算進消保法51條規定的「損害額」呢?在過去法院有不同的見解,但在109年的時候,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做出了一個裁定,認為懲罰性違約金請求訴訟的功能在於填補被害人損害,這個「損害額」自然就包含財產跟「非財產上的損害」,此外消保法的其他規定也有提到,可以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並且要依照消保法51條請求懲罰性損害賠償也要通過前面提到的「依消保法提起訴訟」、「企業經營者有故意過失」還有「倍數的審查」,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就加重企業經營者的經營風險和責任,因此總結來說,目前法院的見解認為,「損害額」是有包含非財產損害的「慰撫金」的!(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680號裁定意旨參照)。

【消費者也有過失,懲罰性賠償金怎麼算?】

一般來說,在意外發生之釐清責任後,消費者沒有責任,那懲罰性賠償金的計算,就是消費者請求的損害額乘上倍數,就是懲罰性賠償金的數額(例如,損害額100萬x0.5倍,懲罰性賠償金就是50萬)。

但如果消費者也有過失(也就是所謂的「與有過失」),那消費者自己過失的比例要扣掉嗎?最後怎麼計算?

依照法院的多數見解,當消費者也有過失的時候,會把他過失的部分扣除,但最後總共要賠多少要怎麼計算,就有不同的見解,有實務見解認為算法是「損害額x過失比例+懲罰性賠償金(損害額x過失比例x懲罰倍數),但也有見解認為算法是「[損害額+懲罰性賠償金(損害額x懲罰倍數)]x過失比例」。

舉例來說,如果消費者的損害額是100萬,企業經營者要負的過失比例是50%,懲罰倍數是0.5倍,那在第一種算法就會是100x50%+(100x50%x0.5)=75萬;但在第二種算法則會是[100+(100x0.5)]x50%=75萬,雖然兩個算法答案是一樣的,但是第一種算法認為懲罰性賠償金應該將過失比例計算進去,但第二種算法則認為過失比例在總額中計算就可以了,不過因為兩個在結果上沒有實質上的差異,法規也沒有規定特定的算法,因此目前法院也還沒有既定的見解,但筆者認為,基於懲罰性賠償金的「賠償額」是企業經營者應該負擔的損害填補責任,那過失比例應該先算進懲罰性賠償金,而不是在總額中計算比較合理。

【結論】

總結來說,當身為消費者受到企業經營者的損害時,在請求損害賠償時,別忘了還有消保法51條的規定可以向企業經營者請求,除了可以獲得損害的填補,也可以對企業經營者達到一定的嚇阻功能!

新聞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705034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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