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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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更新2022-06-16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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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律師圖解身分證新舊差異與法院判決

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律師圖解身分證新舊差異與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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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有位陳姓男子要換身分證,卻向地方的戶政事務所主張,他的身分證只要寫上「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其他資訊都不願意寫,被戶政事務所拒絕,他提起告訴,請求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法院判決認為陳男的主張有些是有理由的,最後法院要求戶政事務所可以發給陳男沒有寫父母姓名、配偶姓名跟役別的身分證。 身分證在生活中,是一個可以辨認我們身分的媒介,一般生活中像是開戶頭、拿包裹會用到身分證,而國家機關也是藉由身分證來辨識一個人,方便辦理一些業務,警察在盤查臨檢的時候,也有可能用身分證來確認身分。因此身分證有廣泛且必要的用途,但身分證上應該要寫什麼?有沒有一些資訊其實是可以不用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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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身分證有些資訊不想寫,可以嗎?】

新聞報導,有位陳姓男子要換身分證,卻向地方的戶政事務所主張,他的身分證只要寫上「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其他資訊都不願意寫,被戶政事務所拒絕,他提起告訴,請求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法院判決認為陳男的主張有些是有理由的,最後法院要求戶政事務所可以發給陳男沒有寫父母姓名、配偶姓名跟役別的身分證。 身分證在生活中,是一個可以辨認我們身分的媒介,一般生活中像是開戶頭、拿包裹會用到身分證,而國家機關也是藉由身分證來辨識一個人,方便辦理一些業務,警察在盤查臨檢的時候,也有可能用身分證來確認身分。因此身分證有廣泛且必要的用途,但身分證上應該要寫什麼?有沒有一些資訊其實是可以不用寫的?

【現在身分證有什麼要寫的?法院怎麼看?】

這次法院的見解,就覺得有些東西其實可以不用寫,寫了會侵害人民的「隱私權」,但在介紹法院的想法前,讓我們先了解目前的身分證上要有哪些資訊吧! 身分證依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身分證上記載的項目有14個,其中跟個人資訊有關的有姓名、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其條碼)、出生日期、相片、性別、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役別、出生地以及戶籍地址共10個。而相片,在同一條規定中,有特殊情形,例如顏面傷殘、身心障礙、重病、植物人的情況下,戶政機關可以核准不用照片(內政部111年4月1日台內戶字第1110112155號回函),至於其他資訊,並沒有規定可以不用寫,但這些資訊都牽扯到個人的「隱私權」,難道不能主張不要寫嗎?

根據這次法院的判決,法院判斷要不要寫的標準是以「隱私權」以及身分證「辨識身分的公益目的」出發,也就是如果寫了那個資訊是有助於做到身分證在全國有辨識效用的目的下,而且寫的資訊跟辨識身分有關聯,在侵害人民隱私權的最小程度下是可以寫的。 根據這個標準,法院認為父母姓名、配偶姓名這兩個資訊都是只能「間接」辨識出個人身分的資訊,除此之外,放了會侵害本人的隱私權外也會侵害到父母、配偶的隱私權,侵害隱私權過大,跟身分識別的功能失衡,所以可以不用放;而役別法院覺得跟辨識身分完全沒有關係,所以也可以不用寫。 至於相片法院覺得沒有其他侵害比較小的方法可取代,所以除非特殊情形,不然還是要放;性別,屬社會通念上辨識個人身分正確性所必要常見者,出生日期跟出生地也有幫助辨識身分的功能,而且不會對隱私權過度侵害,戶籍地則是可以表彰與住所的地域連結,而且一般生活中也常取用,因此這些資訊寫在身分證上是可以的。

【新版身分證!可能會變成怎麼樣呢?】

內政部曾研擬要更換全新的數位身分證,改版後身分證,個人的相關資訊也用不同的方式呈現,根據內政部的簡報,新的身分證將資訊分成三個類型,卡面資訊、插卡(輸入讀取碼)或感應讀取,以及只有插卡輸入密碼才可以讀取的加密區。卡面上只呈現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相片、婚姻狀態這五種個人資訊,感應後可以讀取戶籍地區,插卡輸入讀取碼可以進一步看到役別,而如果要看到配偶姓名、父母姓名、出生地、性別則要插卡並輸入自訂的密碼才能看到。 新的身分證在揭露個人資訊以辨識身分的同時,更保障了個人的隱私權。

【身分證到底什麼寫了有必要?】

從現行的身分證、法院的看法以及未來的新身分證,三種身分證呈現方法,可以看出其中有差距的是出生地、性別還有戶籍地址,這三個資訊,法院覺得還是可以放但新版身分證,戶籍地址則是多增加了感應的手續才能讀取,而出生地、性別則是要插卡並輸入密碼才能讀取。筆者覺得新版身分證的作法值得贊同,戶籍地址雖然在生活中很常用到,但畢竟是有可能可以直接找到本人的個人資訊,多加一道程序保護,是有必要的;至於性別與出生地,這兩個沒有可以直接辨識身分的功能,只有在很少數的特定時刻會使用到,因此如果直接揭露似乎沒有辦法達到身分證辨識身分的功能,還會侵害個人隱私權,所以藉由加密才能取得,可以說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現行的身分證似乎有公開太多資訊侵害隱私權的疑慮,法院的見解或許可以做為參考,在新版身分證來臨前,更保障自己的隱私。

延伸閱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30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08/2268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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