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3-09-26更新2021-05-11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行政院3月25日時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職災保險法)」,將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的「職業災害」拉出來單獨立法,這將會關係到眾勞工們的重要權益,拉出來單獨立法後對勞工們有什麼影響呢?
行政院3月25日時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職災保險法)」,將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的「職業災害」拉出來單獨立法,這將會關係到眾勞工們的重要權益,拉出來單獨立法後對勞工們有什麼影響呢?
過去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只有規 定五人以上的事業或產業等的雇主才強制納保,但職災保險法規定,現在無論規模大小,只要有人的公司,都要幫員工保職業災害保險,且從到職首日就要保!
過去投保薪資下限是11100、上限是45800;這次草案當中的上限改為最低薪資24000、上限是72800。主要的影響族群是薪資最低限以及最高限的人,最低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可以比以前多領77萬(共144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58萬(共108萬);最高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比以前多領162萬(共436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121萬(共327萬)。而傷病給付則對大家都保障都有提升,從過往第一年薪資7成、第二年薪資5成,改成兩年都是7成。
依照草案的第81條,還是可以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不會沒錢可拿。
因為過去的計算公式以薪資計算,若年資較低者,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現今則一律改為依照投保薪資50%。讓年資較低者發生遺憾的職業災害時,遺屬可以領到比過去多的保險金。
可以可以,草案當中說明,即便只是臨時且短暫雇用勞工,仍然有工作安全保障的需求,所以也可以請雇主幫你 保職業災害保險!政府也有打算針對這些短暫受雇的勞工提供簡便加保措施(比如:便利商店ibon等等就可加保,台灣便利商店真強大~)
草案若通過之後,每個員工要多付的錢大約是一罐保特瓶可樂到一杯seven大熱拿不等(25元-55元左右啦)。
勞工一直都是台灣社會當中很重要的支柱,勞工保險問題也無所不在,這次令人難過至極的0402太魯閣號事件也會牽涉到日後職業災害賠償的問題,希望勞工可以因為這次草案通過後權益更受保障,也希望受太魯閣號事件影響的所有人,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網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