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3-09-18更新2022-09-0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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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邁的阿吉想說在離開人世前,找一個可以信賴的人照顧長年陪伴他的鸚鵡啾啾,並且要把多年的積蓄,當作照顧啾啾的花費,全部都給照顧啾啾的人。但阿吉又擔心自己識人不明,在自己死後,拿到錢的人會不好好照顧啾啾,自己也沒有什麼辦法,除此之外也擔心子女們想要爭這筆自己想給啾啾的錢。 苦惱的阿吉究竟該怎麼做?
年邁的阿吉想說在離開人世前,找一個可以信賴的人照顧長年陪伴他的鸚鵡啾啾,並且要把多年的積蓄,當作照顧啾啾的花費,全部都給照顧啾啾的人。但阿吉又擔心自己識人不明,在自己死後,拿到錢的人會不好好照顧啾啾,自己也沒有什麼辦法,除此之外也擔心子女們想要爭這筆自己想給啾啾的錢。 苦惱的阿吉究竟該怎麼做?
在思考阿吉該怎麼做之前,需要先建立一些有關「繼承」的概念。 首先,依民法的規定,在人死後,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會全部由繼承人繼承,也就是生前的所有財產、契約、債務都會由繼承人繼承,當然依民法有所謂的限定繼承,也就是債務是有限度繼承的,但原則上繼承人是會繼承所有的權利義務。 再來,被繼承人(阿吉)有什麼方法可以規劃遺產要怎麼分配呢?最常見的就是利用「遺囑」,當遺囑 合於法律規定有法律上的拘束力時,也就是法律規定一定要怎麼做,子女們就應該依照遺囑去分配遺產。而為了讓遺產可以好好的分配,會由「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把遺產分配完之前,有管理遺產的義務,當然這麼辛苦的工作,他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報酬。 但問題來了,遺囑上的內容哪些才能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呢? 依民法規定,遺囑通常只有寫關於分配遺產的事項,才會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是寫像是希望怎麼辦理後事、拿出一筆錢成立基金會或是請別人幫忙照顧寵物,這些事項雖然寫了遺囑不會無效,但並沒有法律拘束力,也就是如果子女或受委託的人不做,也沒有辦法依法律請他一定要做。
了解繼承的一些原理原則後,那阿吉究竟該怎麼做呢?筆者這邊提供三個想法!
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的方式,就是阿吉在生前與信賴的人先訂好一個委任契約,約定委託這個人在阿吉死後照顧啾啾,並把要給啾啾的錢當成管理費用,一併交給這個人。 不過因為委任契約原則上在委任人(阿吉)過世後就會消滅,所以阿吉要「在契約上特別約定,他死後委任契約不消滅」。 除此之外,由於前面提到阿吉過世後,他的委任契約關係也會被子女繼承,所以為了避免子女為了拿到這筆錢,終止這個委任契約,阿吉可以在契約上也寫下「終止契約需要負擔違約金的條款」,來箝制子女。 至於如果生前委託的人沒有好好照顧啾啾怎麼辦,這時候只能仰賴繼承委任契約的子女,透過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要求他好好照顧啾啾,也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遺囑 至於遺囑的方式,則是阿 吉在遺囑上寫下由遺囑執行人來管理啾啾,並且寫下一定時間內子女不能要求分割這些遺產,以藉由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而管理遺產的方式來照顧啾啾。 但這個方法的缺點是,由於前面提到人在過世後原則上生前的一切都會由子女繼承而變成子女的,因此為了保障子女,民法規定,遺產不能分割的約定,最多只能10年,因此有學者也認為,在這種由遺囑執行人長時間管理遺產不分割的情形,最多也只能有10年,也就是說10年後子女就可以把照顧啾啾的錢以及啾啾當成遺產來分配掉。 而這個方法下,如果遺囑執行人不好好照顧啾啾,也只能仰賴子女,以親屬會議或是向法院聲請把他換掉。
信託 最後還有一個方法,那就是以信託的方式,信託的方式簡單的理解,就是阿吉把要照顧啾啾的那筆錢交給信託的「受託人」,把啾啾交給信託的「受益人」並且約定受託人定期把錢交給受益人,讓受益人照顧啾啾,除此之外也可以指定一個「信託監察人」來監督整個信託的運作,也就是監督受託人有沒有好好付錢、受益人有沒有好好照顧啾啾。 但目前在台灣還沒有金融機構提供這個服務,因此如果要以這個方式辦理的話,只能找相對金融機構比較沒有保障的自然人,因此是需要評估自然人擔任受託人會產生的風險的。
看完上面的方法後,可以了解阿吉現在可以用的方法其實各有優缺,關鍵還是要找到可以信賴的人,去照顧啾啾。或許沒有最棒的方法,因此還是提早思考並尋求專業,找到最適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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