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10-08更新2024-07-3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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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是為了幫助有特殊需求,包括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孕婦和帶著小孩的人,讓乘車環境更友善。然而,關於禮讓博愛座而引起的社會問題已經越來越多,導致政府也預計要修法。本文就讓律師來帶你認識博愛座法律規定以及到底需不需要讓座!
博愛座又叫優先座,概念來自北歐的無障礙理念,原意是為老人、孩童、病患者和懷孕的女性等特別準備的。一般人坐上博愛座時,應該優先讓座,但應出自自願。
捷運和公車上有博愛座,是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一種關懷。這些座位的存在使得搭乘交通工具變得更友善和平等。
1975年,蔣經國行政院長提出了禮讓座位的重要性,他認為這反映了社會的道德觀,這次倡導讓座的運動,促成了隔年1976年的4月2日,當時台北市的公車業為了紀念蔣介石,設立了「博愛座」,許多公車公司支持這個想法。他們在公車上特別安排了博愛座,通常會在靠近車門的地方,方便有需要的人,希望讓年長者和小孩有更多便利。
博愛座不只是為了紀念蔣公。它同時也是為了提升社會的道德素質。透過乘客主動讓座,這項措施也幫助改善了公共交通 的環境。

2013年,我國為保護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通過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且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這些座位應靠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並確保地板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的警語。
雖然宣導時常強調「老弱婦孺」,但依照規定,博愛座是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有些身心障礙者的狀況不容易從外觀上辨識,因此,民眾不應僅憑外觀就判斷某人是否應該使用博愛座,更不應貿然驅趕。
不禮讓博愛座的行為本身雖然沒有具體的處罰規 定,但如果因此衍生辱罵、拉扯等行為,則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傷害罪等刑事責任。因此,民眾在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應保持禮貌和尊重,以免觸犯法律。
博愛座最初是為了幫助有需求的人而設。這讓他們能夠優先使用這些位置,然而,博愛座的使用引起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不只影響到真正需要座位的人,同時也讓大眾產生了一些負面的觀感。
在台灣,人們普遍認為博愛座應該給老弱婦孺,若非他們使用,常會遭到他人注目甚至指責,這讓從外表看不出來有不適的人會覺得難以使用博愛,這些隱性需求者其實也需要座位。 另外,捷運站曾提供「識別貼紙」,但很多人不願用識別貼紙,因為貼上貼紙反而會遭到他人側目。
| 博愛座使用爭議 | 問題癥結 |
|---|---|
| 非老弱婦孺使用博愛座受到譴責 | 社會觀念認為博愛座只給老弱婦孺使用 |
| 隱性需求者難以得到博愛座使用的諒解 | 隱性需求難以被他人察覺,容易受到質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