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06-16更新2025-05-23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無論是在網路上觀看未成年影片,或是私下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都可能構成犯罪。兒少性剝削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我們有責任共同防範此類犯罪的發生。讓我們一起了解相關法規,避免觸法,守護兒童及青少年的權益。
為了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免受性剝削,國際社會和台灣政府都制定了相關法律。透過明確定義兒少性剝削的範圍,我們可以更有效地打擊這一違法行為。
《兒童權利公約》是聯合國為保障兒童基本人權而制定的國際公約。根據公約第34條規定,締約國應承諾保護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性剝削和性虐待,包括利用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活動、利用兒童賺取錢財、以及利用兒童製作色情物品等。
台灣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兒少性剝削做出了更詳細的定義和規範。根據該條例第2條,兒少性剝削是指任何人對未 滿18歲的兒童或少年,以強制、脅迫、利誘、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從事下列行為:
除了性交、猥褻行為外,該條例還將任何與性有關,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感的圖片、影片、語音等,都納入色情物品的範圍。無論是透過網路傳播,還是線下持有、散布這些內容,都屬於兒少性剝削的違法行為。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或製造未滿18歲者的性影像是嚴重違法行為,觸犯者可能面臨1至7年有期徒刑的刑責。性影像的定義包括含有性交行為,或足以引起性慾、羞恥感的影像與電磁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只要對象是未成年人,錄影其性行為就已構成犯罪。換句話說,未滿18歲者無法就拍攝性影像一事提供有效的法律同意。
舉例來說,如果成年人與16歲少年發生性關係,並且錄影全程,儘管雙方可能都心甘情願,但成年人仍須為製造兒少性影像負刑事責任。法律的立意在於保護心智未臻成熟的青少年,避免其遭受性剝削。
此外,利用隱藏式攝影機偷拍未成年人裸體或更衣,亦屬製造兒少性影像的違法行為。即便畫面未涉及性交或猥褻,但只要足以引起他人性慾或使當事人感到羞恥,就可能觸法。
綜上所述,在面對未成年人時,任何拍攝或錄影性影像的行為都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為了保護青少年健全發展,大眾應提高警覺,遠離製造兒少性影像的違法行徑。
散布未成年性影像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僅侵害了兒少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更可能對其身心發展造成長期的負面影響。根據台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定,任何人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供人觀覽未成年人性影像,都將面臨刑事處罰。
在網路時代,傳送兒少性影像的方式變得更加容易和隱蔽。不少人錯誤地認為,在私密對話或封閉群組中分享此類內容不會構成犯罪。然而,無論是透過即時通訊軟體傳送給他人,還是將未成年色情圖片上傳到網路空間,都屬於非法散布行為,即使事先取得當事人同意也不能構成免責理由。
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7條規定,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供人觀覽兒少性影像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在現今數位時代,任何人都可能在網路上接觸到各式各樣的影像與資訊。然而,當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性影像時,即便是無心的下載或觀看,也可能觸犯法律。台灣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於持有未成年影片有明確的規範與 刑責。
根據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都屬於違法行為。這包括了下載兒少性影像或是觀看未成年色情圖片等行為。違反此規定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是出於好奇心而點閱或下載,也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若是持有未成年影片的目的是為了散布或營利,刑責將會加重。意圖散布未成年性影像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意圖營利或是實際從事販賣兒少色情行為,則會加重其刑之二分之一。這顯示了法律對於利用未成年人製作色情內容,並從中獲利的行為,有更嚴厲的懲處。
觀看或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無論取得同意與否,都可能構成犯罪。為了保護兒少免受性剝削,我們必須加強兒少性剝削防制措施,嚴懲性影像犯罪。法律應加重對製造、散布、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者的刑責,以嚇阻犯罪行為的發生。
除了政府和執法單位的努力外,一般民眾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大家應提高警覺,謹慎對待可疑的網路內容,避免點閱、下載或傳送疑似非法性影像,以免觸法。若發現任何兒少性剝削的情況,應立即向相關單位檢舉,共同防制犯罪。
每個孩子都應該在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透過社會大眾共同的努力,提升兒少性剝削防制意識,嚴懲性影像犯罪,我們可以為兒少創造一個遠離性剝削傷害的美好未來,確保他們的身心健全發展。讓我們攜手保護兒少,杜絕一切形式的 兒少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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