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是什麼?
自從2020年通姦除罪化後,很多人誤會這代表另一伴可以自由婚外情,實際上出軌行為已經侵害配偶權!國家並不會因為通姦無罪就不再保障配偶權,受害者可以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出軌的那方與第3者都要承擔民事責任。
(一)配偶權是什麼?
(一)配偶權是什麼?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要對彼此忠誠,有維持婚姻美滿的義務,配偶權的基本內容包含了夫妻姓氏權、日常事務代理權、同居義務等等,若有第三人介入破壞婚姻關係、傷害配偶權,受害那方有權依法提告。
(二)侵害配偶權法律定義和法源依據
(二)侵害配偶權法律定義和法源依據
1.侵害配偶權定義
侵害配偶權定義是指夫妻之間某一方對婚姻不忠,婚姻關係被第3人介入、破壞,造成元配精神上的痛苦,並侵害其原本享有的配偶權。
2.侵害配偶權法律規定
我們在搜索相關資料時會使用「侵犯配偶權」、「妨害配偶權」,提醒大家「侵害配偶權」才是法律的正確寫法哦!
民法侵害配偶權規定,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人,必須賠償給受害者。法律上並沒有制定侵害配偶權法條,因此法官會依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判定被起訴者是否侵害配偶權。
侵害配偶權有什麼構成要件?侵害配偶權要怎麼舉證?
如果另一半外遇了,受害者需要蒐集妨害配偶權證據,即是法律上作為判決依據的侵權證據,那需要蒐集哪些才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呢?以下先帶您了解法律上對於侵害配偶權的認定標準為何,再來說明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
(一)侵害配偶權構成要件
(一)侵害配偶權構成要件
-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 存在權利損害
- 行為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
(二)侵害配偶權要怎麼 舉證?
(二)侵害配偶權要怎麼舉證?
1.侵害配偶權認定標準
知道自己或對方已有家室,雙方行為卻超過普通交友的界線,不需要達到發生性行為的程度才能請求賠償,只要互動達到足以破壞夫妻關係的程度,造成配偶精神上的痛苦,像是過於親密的肢體接觸、聊天內容,就有機會構成配偶權侵權行為。
2.提供有力的侵害配偶權證據
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場抓姦在床、共同進出旅館的照片、通訊軟體上過於曖昧的對話內容、與第三者的聊天錄音檔等等。
若法官認定證據不足或不夠具體,無法證明當事人破壞婚姻關係,有可能導致侵害配偶權敗訴,因為你有證據,對方也有權為自己辯護並提出反證,因此證據越完整、越明確,才能替自己爭取權益。
3.注意比例原則及合法性
不以強暴脅迫的手段蒐證,也須顧及當事人的肖像權。如果違法取證,除了證據可能不會被法官採用外,還有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建議可以先初步法律諮詢律師,評估握有的證據是否可用。
牽手算侵害配偶權嗎?
如果頻繁牽手出入特定場合,超出一般男女界線的行為,法官判定當事人此行為對配偶不忠,侵害配偶權便成立。
(三)不知道對方已婚,會成立侵害配偶權嗎?
(三)不知道對方已婚,會成立侵害配偶權嗎?
依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因故意或過失介入婚姻才會構成侵害配偶權,如果能夠證明是因為交往對象隱瞞,因此不知 情對方已婚的事實,並不符合侵害要件,但雙方若確實發生性行為,則能夠以貞操權受到侵害向對方提告。
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QA問答一次看
(一)侵害配偶權訴訟5步驟!
(一)侵害配偶權訴訟5步驟!

step1:撰寫侵害配偶權訴狀
- 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資料:姓名、生日、職業、住址等
- 請求事項: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 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提供具體證據,包含事件的情況、地點、時間等
- 簽名或蓋章並寫上送件日期
網路上可以找到侵害配偶權訴狀範例,但是如果對內容撰寫有疑慮,可以找律師協助確認或幫忙代筆,避免被法院駁回。
step2:遞交起訴狀等待法院受理
- 法院收到後會確認是否符合侵害配偶權要件,並要求補充或修正相關資料,若沒問題便會開始受理
step3:考量是否透過法院調解解決
- 依個案的情況決定是否要調解,但不是每個案件都會進入侵害配偶權調解程序
- 調解成功,協議結果的效力和判決相同
- 調解失敗或未進入調解,則會進入訴訟
step4:提出證據以準備程序
- 證據不被採用,駁回上訴
- 給予原告與被告和解的機會
step5:進行侵害配偶權言詞辯論,法官作出最後判決
- 當事人或委任律師出庭向法官提供證據,進行辯論,結束後法官依照結果作出侵害配 偶權判決書
而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一般來說花費時間大約半年到1年,但每個案件會因為涉及的問題和狀況而有所不同!
(二)小三被告侵害配偶權怎麼辦?
(二)小三被告侵害配偶權怎麼辦?
被告侵害配偶權時,建議先不要做出回應,避免被套話作為之後訴訟證據。若對對方婚姻狀況不知情,可提出交往時被隱瞞實情、雙方僅為正常朋友關係、沒有發生曖昧及性行為,同時積極聲請法院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三)侵害配偶權訴訟可以不出庭嗎?
(三)侵害配偶權訴訟可以不出庭嗎?
可以!
但若不到現場開庭進行辯論,法院可能會直接按照另一方的意見做出判決,因此建議本人出庭!如果真的不願意見到對方,也要委託律師出庭替自己爭取權益。
提告侵害配偶權時效多長?
(一)侵害配偶權追訴期多久?
(一)侵害配偶權追訴期多久?
想要提告侵害配偶權記得在時效內完成!民眾常說的傷害配偶權追溯期,是指法律上侵害配偶權的追訴期,而追訴期會以當事人知不知情而有所不同,務必確認時效以免錯過提告時機!

根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配偶權時效可以從這2點來看:
- 已知配偶外遇:2年內沒有提出侵權賠償的請求,權利就會失效
- 不知道配偶外遇:如果事實已發生超過10年也會失效
離婚後告侵害配偶權只要還在時效範圍內,被害者都能請求賠償!
舉例來說,小帥和小美結婚20年,在第7年時小美發現小帥外遇,當時選擇忍氣吞聲,協議離婚後小美要求對方賠償。但外遇發生超過10年了,已經不在侵害配偶權時效範圍內,因此不能向對方提告侵害配偶權喔!
(一)侵害配偶權判決賠償金額
(一)侵害配偶權判決賠償金額
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2151 號民事判決
太太指控先生自民國98年至109年,長達近11年的時間,與小三有逾越一般社交之不正常交往行為,包含先生轉了100萬元給小三花用、購買賓士車給小三,以及兩人間以老公老婆互稱的多則曖昧 訊息、先生旅平險受益人為小三、小三拍攝的先生半裸影和及多次兩人國內外出遊證據,向先生和小三求償300萬。
法院認為兩人確有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男女正常交往之範圍,並達破壞上訴人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造成太太精神上之痛苦,判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但大部分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金額都落在10~60萬元間。
(二)什麼情況下侵害配偶權不用賠?
(二)什麼情況下侵害配偶權不用賠?
- 超過侵害配偶權追訴期:必須在知道外遇後2年內,或是事情發生後10年內提起告訴
- 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如果配偶事前允許外遇,就不太能構成侵權,而事後若正式和解了,反悔想提告難度也會提升
- 身為第3者但不知情:如果是在被欺瞞的情況下成為第3者,可以爭取免賠
以上是有關侵害配偶權的詳細介紹,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需要幫助,歡迎點擊下方的免費法律諮詢!讓喆律保障您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