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08-13更新2024-08-05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6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生前預立遺囑可以明確規劃遺產分配,防止未來家人因財產問題產生糾紛。但遺囑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為什麼常常會聽到遺囑無效的新聞?本文將由律師為您詳細解析遺囑的種類、撰寫遺囑的重點,幫助您掌握遺囑的法律規定。
許多人或許會質疑:立遺囑真的有必要嗎?有用嗎?
事實上,遺願本身在法律上並無效力,真正具有法律效益的是遺囑,但必須遵循民法關於預立遺囑的規範,才能發揮其效力。讓我們首先了解一下當前民法對立遺囑的形式、方法及其限制的具體規定

自書遺囑為立遺囑中最普遍的形式,其步驟包括:
公證遺囑是一種比較繁瑣但產生爭議的機率較小的遺囑形式,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遺囑公證與公證遺囑是不同的;前者是將已經寫好的遺囑帶至公證人處進行認證,而公證遺囑則是在公證人面前直接完成遺囑的整個過程。
公證遺囑的具體步驟如下:
為確保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避免因格式問題而失效,應使用固定格式的公證書,並應在公證處購買。
密封遺囑適合那些希望在生前對遺囑內容保持絕對保密的人,步驟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