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8-05發佈2024-08-05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 律爭議的首選。
遺產繼承的順序是什麼?是否能自行完成繼承程序?該如何應對繼承人的不配合?關於遺產繼承的種種疑問,包括財產繼承的範圍、有無遺囑的區別、繼承的順序、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等問題,本文將由專業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遺產繼承涉及範圍包羅萬象,既包括動產如金錢及股票,也包含不動產如房產等。由於繼承事宜涉及範圍廣泛且複雜,處理過程需特別小心謹慎,以防未來出現任何麻煩。關於如何進行遺產繼承,以及需要哪些準備,接下來我們將逐步為您詳細說明。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為「配偶」和「血親」兩種。配偶在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後,擁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扣除剩餘財產後,遺產需與血親的第一順位繼承者按比例分配。
血親繼承涉及較多人數,須按血緣親疏排序繼承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