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罪的定義是什麼?
幫家人收包裹時,在包裹簽收欄上簽家人的名字算偽造文書嗎?小時候偷偷在聯絡簿、考卷上簽名也算偽造文書嗎?我是不是不小心犯罪了呢?別緊張!律師首先就從介紹4大偽造文書罪來告訴你!
(一)偽造文書罪4大種類說明
(一)偽造文書罪4大種類說明
偽造文書不僅僅是模仿他人簽名、偷偷修改日期而已,針對不同的行為與文書類型,有不同的偽造文書罪。以下為律師整理的4大偽造文書罪的完整說明。
1.偽造私文書罪
根據刑法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偽造公文書罪
根據刑法第 211 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偽造 特種文書罪
根據刑法第 212 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4.偽造署押罪
根據刑法第 217條,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 218條,偽造或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者,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偽造、變造有什麼不同?
(二)偽造、變造有什麼不同?
那條文裡提到的「偽造、變造」差在哪裡呢?這二個詞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意思其實差很多。就讓律師來為您解釋吧!
1. 偽造定義
偽造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文書。
2. 變造定義
無權修改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書的內容。
簡單來說,偽造是憑空做出一個假的文書;變造是改變真實存在文書的內容。
偽造文書構成要件
偽造文書罪只有在「文書」上留下「文字」記錄才算嗎?其實不一定,針對文書的定義不只是侷限在白紙黑字而已,也並不是所有的紙本都算刑法上的文書。「文書」應具備5大定義條件。除了5大定義條件外,另外還分成4大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從留下記錄的方式、位置,只要符合即能構成「文書」的定義。以下就讓律師針對文書的「定義」、「種類」來更進一步介紹。
(一)怎樣的形式算文書?
(一)怎樣的形式算文書?
偽造文書的文書到底該怎麼定義呢?在刑法上的文書必須是以文字或符號記錄於有物體的重要事項,且能夠持續留存,並可知道是誰寫的 簡單來說可分為以下5大條件。

- 文字性,必須是以文字或符號的方式記載。
- 有體性,要記載在有形的物體上面。
- 意思性,從文字或符號能夠判斷出撰寫人所要表達的意思,且內容應為法律或社會相關的重要事項。
- 名義性,能夠知道是由何人製作。
- 持續性,文字或符號必須能長時間的留存著。
除了5大定義條件之外,文書還可以分為4大種類,對應到不同種的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
- 公文書,公務員在工作的職務上所製作,蓋用公印或由公務員簽章的文書。如檢驗合格證明書、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
- 私文書,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人所製作的文書,或公務員於職務外製作的文書,如信用卡簽帳單、契約書、借據。
- 特種文書,指證明能力或資格的一般文件,例如護照、學位證書。
- 準文書,由機器或電腦處理後所呈現的影音。雖然不具備文書部分條件,但是也適用文書的規定。
(二)偽造文書構成要件
(二)偽造文書構成要件
經過了4大偽造文書罪的介紹,聰明的你一定看出來了。針對偽造文書罪必須包含2大要件「有偽造、變造行為」、「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換句話說,當偽造的事情是「真的有發生」但「並無造成公眾或他人的損害」,是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的。
偽造文書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偽造文書怎麼提告?
(一)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嗎?是非告訴乃論嗎?
(二)偽造文書要怎麼提告?偽造文書罪可以撤告嗎?
(二)偽造文 書要怎麼提告?偽造文書罪可以撤告嗎?
很不幸的發現自己被偽造名義進行股票買賣,也知道對方是誰了,此時應該如何提出告訴呢?因為偽造文書為刑事案件,以下律師整理了3種刑事案件的提告方式,讓大家參考。
1. 警局報案
報案是一般民眾最快會聯想到方式,只要備好資料並到警局報案,警局會提交資料給檢察署,並進行後續偵辦、起訴及審理。
2. 直接到檢察署提告
除了到警察局報案以外,也可以自行備好資料與刑事告訴狀直接向檢察署提告,檢察署會進行案件偵辦。若嫌疑人有犯罪嫌疑,就會起訴及審理。
3. 透過律師
律師可以分析案情,並協助蒐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因此,非常建議委任專業律師提供建議和提告。
對方已經誠心誠意的道歉了,那我可以撤告不追究嗎?如前面所提到的,偽造文書屬於非告訴乃論罪。當事人是可以向法官表示不追究意願的。但是偽造文書罪是不會因為和解或不追究而停止訴訟程序! 檢察官是有職權可以繼續偵查犯罪的。
不過,若檢察官知道當事人已經不追究案件、和解了,加上若被告態度良好、有補償意願,是比較有機會做出緩起訴處分的。
偽造文書罪刑責多重?會被關嗎?
(一)偽造文書會怎樣?偽造文書罪判多久?
(一)偽造文書會怎樣?偽造文書罪判多久?
根據偽造文書的類型不同,偽造文書罪的罰責也不同,甚至也有可能因偽造文書罪坐牢。
以下律師針對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整理了以下刑責:
- 偽造私文書: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偽造公文書: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偽造特種文書: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 偽造署押罪: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偽造文書可以易科罰金嗎?偽造文書追訴期是多久?
(二)偽造文書可以易科罰金嗎?偽造文書追訴期是多久?
「律師你好,請問偽造文書罪罰金是多少?可以罰錢就好不要被關嗎?」這是很多不小心犯了罪的人會問的問題。其實只要符合條件,還真的可以金錢換取自由。就讓律師來為你解說吧!
根據刑法第41-1條,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照刑法第41條,如果偽造私文書與偽造特種文書,最後受法院宣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同時也有宣告「可以易科罰金」,就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
「律師你好,那偽造文書罪追訴期是多久呢?我能不能進行抗辯?」
依照刑法第80條第1項內容,追訴權會在規定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以下律師也整理了相關的資訊:
- 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30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 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20年
- 犯最重本刑為1年 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10年
- 犯最重本刑為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5年
聰明的你一定又看出來了,透過以上資訊就可以得知,偽造文書罪的追訴期為:
- 偽造私文書、偽造公文書追訴期為20年
- 偽造特種文書追訴期為5年
- 偽造署押罪為10年,若為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則為20年
(三)偽造文書可以和解嗎?怎麼做才能不起訴或是無罪?
(三)偽造文書可以和解嗎?怎麼做才能不起訴或是無罪?
再次向大家說明,「偽造文書為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不會因為和解就停止追訴犯罪行為。」即使是偽造文書初犯,也只是法官在量刑時會在心裡參酌的條件之一,並不代表一定會減刑。但如果情形是「無法構成偽造文書罪或證據不足」時,是有可能不起訴的。
偽造文書案例分享
(一)竄改食品有效日期
(一)竄改食品有效日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851號刑事判決
被告 A 從事食品買賣業,於民國112年1月10日至5月2日間,擅自將已逾有效日期之日本進口干貝風味拉麵,偽造標籤將原有效日期「2023.1.10」改為「2023.12.23」,並冒用他人公司名義,將該食品作為「滿額禮」贈送與消費者。
- 法院判決被告犯行使偽造文書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處有期徒刑6月。
(二)偽造文書簽名
(二)偽造文書簽名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942號刑事判決
被告在母親死亡後,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盜蓋母親印章及偽造其簽名,以偽造私文書向銀行提領款項。
- 法院判決被告犯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罪、普通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以上就是有關「偽造文書罪」的介紹,相信經過律師的解說,都更加了解偽造文書的相關知識了!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點擊下方的按鈕聯絡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