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05-16更新2023-05-10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侵占罪是什麼?侵占罪構成要件是什麼?侵佔遺失物一定會構成侵占罪嗎?侵占罪刑責多重?被侵占如何提告民事賠償?業務侵占的定義是什麼?東西被侵占了,或擔心自己不小心犯下侵占罪嗎?別緊張,必懂的侵占罪資訊,律師就在本篇告訴您!
你是否也有東西借放在別人那裡卻拿不回來經驗?明明只是暫時寄放,沒想到卻一去不復返,直接被對方霸占下來了。當行為人將自己受他人委託的持有物占為己有時。其實已經觸犯了「侵占罪」。
不同身分的人在不同的場合與情況下侵占了他人特定的東西,所受到的侵占罪罰責皆不同。以下先簡單的將5種刑法侵占罪分為2大類來介紹。
那5大侵占罪的構成要件為何?接下來就讓律師為你針對侵占罪進行更進一步的資訊解說。
了解完5大侵占罪,聰明的你一定看出來了。既然5種罪的立場、情形不同,構成的要件一定也不同。而除了5種侵占罪分別的構成要件以外,所有的侵占罪必須同時涵蓋主客觀條件。接下來律師將從主客觀條件開始,一一與大家進行解說。
行為人將因業務、工作合法持有或保管他人的物品,占為己有或讓第三人占據且不交還。
行為人與受害人必須要是配偶、直系血親、其他五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同財共居等,其中之一的親屬。
被行為人侵占的物品,限定在「本人沒有拋棄的意思,而偶然喪失其持有的物品。」的遺失物的範圍內。
除了侵占罪構成要件以外,在起訴之前,我能先準備什麼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物品被侵占」,或是「確實合法持有、沒有侵占他人物品」呢?以下律師列出了2項能夠做為侵占罪的要件證據供大家參考。
購買持有物時,所進行交易的銀行單據、匯款紀錄,都能提出加以證明自己是合法持有該物品。
當初購買物品的發票、訂單資訊等,以證明該物品的持有人是自己。
但是**依照每個案子的情形與當事人的情形不同,所需提出的證據也會不同。**因此,以上的項目並不代表所有侵占罪構成要件證據唷!關於提出哪些證據才能更符合、有利本身的案件,還是建議委任專業的律師,能夠透過律師經歷,更深入瞭解案件的解決之道、讓案件的程序更順利進行。
你或許會好奇,那侵占罪與竊盜罪有什麼不同呢?不都同樣是自己的持有物被其他人占為己有了嗎?那我的東西到底是被偷了還是被侵占了?以下律師就為你更深入的解說兩者的差別與舉例。
根據刑法第 320-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侵占罪與竊盜罪最大的不同就是「是否合法取得」。
侵占罪的前提建立在「經過物品持有人同意或主動將物品交給行為人」。如果是在物品持有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取得該物品,就是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