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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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更新2023-11-15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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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就會被通緝嗎?被通緝怎麼辦?律師教你如何撤銷通緝!

犯法就會被通緝嗎?被通緝怎麼辦?律師教你如何撤銷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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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一定是罪犯嗎?通緝被判刑會更重嗎?本文中律師將完整分享被通緝的原因、法律意義和不同的通緝犯種類,以及如何透過線上通緝犯查詢系統和通緝犯名單來確認別人是不是通緝犯、如何檢舉通緝犯和檢舉通緝犯的獎金,還有撤銷通緝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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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是什麼?犯什麼法的人會被通緝?

(一)刑事訴訟法中的通緝

在台灣的刑事司法體系中,「通緝」是一種針對逃亡或藏匿的被告的法律措施。

通緝的目的在於透過公開被告的資訊,包括向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甚至是大眾發布,以促使逃亡或藏匿的被告盡快到案接受調查或法律制裁,因此,通緝的本質是一種確保被告出庭的機制

(二)怎樣會被通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若被告逃亡或藏匿,則可進行通緝。

一般情況下,被告不會立即被通緝。法院通常會先給予兩次出庭機會:首先發出「傳票」,若無回應再發出「拘票」。若被告對此仍無回應,才可能被警方通緝。

(三)被通緝不代表犯罪成立!

1.被通緝不等於犯罪成立

被通緝的事實並不意味著被告已經被確定犯罪,因此,將被告稱為「通緝犯」可能會引起誤解,因刑法中並不存在「被通緝」這一犯罪類型,故「通緝被告」這一稱呼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2.通緝僅是一種司法程序

通緝僅是強制被告出庭參與偵查或審判的一種手段,並非對其犯罪行為的確認。被告是否真的犯有罪行,仍需根據法院的最終審判結果決定。

(四)被通緝對刑期會有影響嗎?

在台灣的刑事實務上,「被通緝」本身並非刑法上明文規定的「加重刑罰事由」。 法院不會單純因為被告是通緝犯,就在其本刑之外額外加重量刑。

然而,「被通緝」後的行為與態度,會成為法院量刑時的重要審酌因素,特別是關於「犯罪後態度」的評價,這可能導致被告獲得較不利的量刑結果。

1.被通緝導致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1777 號刑事判決 被告雖在警方發覺犯罪前主動繳交槍彈,但被檢察官起訴後沒有到庭而遭通緝,之後才被逮捕。最高法院認定此舉「不符合自首要件」,因為自首除需主動申告犯罪,還必須有「接受裁判」的意思。

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2186 號刑事判決 被告雖在犯行未被發現時主動繳械,但遭通緝後才到案,且其具保人與辯護人均無法與其聯繫。法院據此認定被告有逃匿之態,沒有接受裁判之意,因此不符合自首規定,不得減刑。

2.被通緝可能影響「犯後態度」的評價

被告「被通緝」或「無故未到庭」的行為,經常會被評價為「態度不佳」或「無悔悟之心」,這會成為法官在法定刑度內,判處較重刑期的理由之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4年度交上易字第2號刑事判決 「被告於原審審理期間無故未到庭,經通緝後始到案,且於本院審理時仍未到庭,顯無接受裁判之意……原審量刑已審酌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項,包括被告否認犯行、未與告訴人和解……」

本案雖為過失傷害,但法院明確指出被告「無故未到庭遭通緝」的行為,是判斷其「無接受裁判之意」的關鍵,並將此納入整體「犯罪後態度」的負面評價中,作為維持原審量刑(未予減輕)的理由之一。

如何查詢通緝犯?有沒有通緝犯名單?

(一)線上通緝犯查詢系統

在台灣,進行通緝犯資料的查詢主要透過「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該系統根據案件性質將通緝犯分為幾類:「一般刑事事件通緝犯」、「外逃通緝犯」、「重要緊急查緝專案」以及「偵查中/執行中通緝犯」。

(二)通緝犯有哪幾種?如何查詢?

1.外逃與緊急通緝犯

  • 「外逃通緝犯」主要是法務部調查局偵辦的重大犯罪案件,如貪污、經濟犯罪、洗錢、組織犯罪、毒品槍械等,並潛逃至海外的犯罪嫌疑人。
  • 「重要緊急查緝專案」則是刑事警察局通報,包括需要加強查緝的重大案件嫌疑人。

2.一般刑事、偵查中 / 執行中通緝犯查詢

  • 「一般刑事事件通緝犯」包含所有由檢察機關及法院發布的通緝犯。
  • 「偵查中 / 執行中通緝犯」通常是由檢察機關發布通緝的,涵蓋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受刑人。

其中只有一般刑事事件通緝犯不會附上照片,其餘三種通緝犯資料均包含照片!

(三)通緝犯查詢方法及資料準確性

查詢時需要輸入欲查詢人的「正確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只有在內容準確無誤的情況下,查詢結果才會顯示,所以對於想要查證租客或員工背景的人來說,取得身分證影本尤其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資料更新可能存在時間上的差異,網站上查的資訊不一定是最新、最正確的!

原來檢舉通緝犯有獎金!那我要如何檢舉呢?

如何檢舉通緝犯?

(一)檢舉通緝犯的方法

在台灣檢舉通緝犯的方法包括:

  • 書面檢舉:將個人資料和檢舉內容記錄於書面文件中(記得簽名)。
  • 緊急情況下撥打110:可透過電話直接口頭報案。
  • 匿名檢舉:選擇使用化名或代號,以保護身份。

警察機關必須保護檢舉者的身份和資料,違反規定將依法嚴辦。

(二)通緝犯檢舉獎金和類型

檢舉獎勵依照案件的重要性和提供的線索類型而異,獎金範圍如下:

一般刑案獎金重大刑案獎金特殊重大刑案獎金
提供通緝犯姓名、住址及犯罪直接證據5千~2萬元1萬~10萬元3萬~20萬元
提供通緝犯犯罪直接證據3千~1萬元1萬~6萬元2萬~10萬元
提供通緝犯姓名或住址2千~8千元5千~2萬元1萬~6萬元
提供通緝犯犯罪間接證據1千~6千元3千~2萬元5千~4萬元

此外,如果民眾逮捕現行犯或協助逮捕逃犯,依案情可獲得1萬至20萬元不等的獎金;若不願接受獎金,則可獲得獎章、榮譽章、獎狀等其他形式的獎勵。

我是冤枉的!如何才能撤銷通緝?

(一)被通緝怎麼辦?

因為在台灣的刑事案件中,不論案件的嚴重性,若被告在收到兩次傳票和拘票後仍未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若想撤銷通緝,可以透過下列方式:

  • 親自前往地檢署報到
    如果你因為非故意的原因(如未收到傳票)而被通緝,可以直接前往發出通緝的地檢署法警室報到。

  • 接受訊問
    被告會被承辦或內勤檢察官進行訊問,以了解具體情況。

  • 聘請律師協助
    為維護自身權益,被告可選擇聘請專業律師一同接受訊問。

(二)檢察官的撤銷通緝與「歸案證明」

檢察官會根據被告的解釋進行評估。如果確認是因為不小心未能出庭,且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則可能依法撤銷通緝。此時,被告應要求獲得「歸案證明」。

撤銷通緝的過程需要一定時間。因此,被告在撤銷通緝後應隨身攜帶「歸案證明」至少1至2週。這份證明在遭遇警方臨檢時,可以用來證明已經撤銷通緝,避免再次被誤捕。

以上為關於通緝的簡單介紹,如果您有任何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點擊下方的按鈕免費諮詢,讓喆律協助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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