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律編輯團隊

喆律編輯團隊

2024-05-03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神秘與正義:非凡檢察官許致維的司法之途

神秘與正義:非凡檢察官許致維的司法之途
quotationmark image

個性爽朗、貪玩、不拘小節的男孩,卻走了一條需照著金科玉律行事的路!許致維的司法旅程看似跌跌撞撞,實則如電影般精采,每一個轉折都是一則有趣的故事。

quotationmark image

戲劇化的檢察官歷程

高中時期的許致維活潑貪玩,雖然天資聰穎,但心思卻不在學業上,導致高二後成績一落千丈,不得已從原本的三類組轉入一類組。據本人幽默的描述:「當看到隔壁同學一小時可以刷刷寫十幾頁講義,自己卻還卡在第四頁時,就知道完蛋啦!」

就連告知家人這項關鍵性的決定,都剛好選在傾盆大雨的學期末,許致維在清空宿舍回家的路上淡淡地和父親提起,靜默的車內除了雨水拍打玻璃的吵雜,僅剩老父親的幽幽嘆息和徒留一句「好吧,但文組以後工作難找。」

最後,許致維選擇大學科系使用的是「刪去法」,從眾多領域中挑了一個較不排斥的學科,一腳踏入法律系。以為年輕力盛的男孩在慘遭滑鐵盧之後會轉性奮發向上?事實是,許致維又快樂地玩了兩年,週三晚上不是在酒吧就是在 KTV 的路上,只在考前臨時抱佛腳,每每在低空線上飛過,可最終還是如期抱著學士帽踏出校園。

真正讓許致維有挫敗感的時刻是研究所考試,當年只要學校有名額就報考,但一向無往不利的他首次嘗到了榜上無名的滋味,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先入伍服役,可在命運之神的眷顧下,當兵期間一則「備取上」的通知,讓他再次取得學生身分;但考驗仍未停歇,律師資格考的挑戰接踵而來,回憶起考後心情,許致維生動且畫面感十足的描述:「傍晚考完從考試院回家時,疲累的身軀曬著熱辣的夕陽,拖著長長的影子、內心充滿絕望感,整個非常淒苦。」

但長時間的努力有了實際的回報,許致維再次展現自己的聰穎,於民國 98 年同時考取了律師與司法官。抉擇之際,為了能更快速地成長與累積實務經驗,於是選擇進入司法官體系,成為一名檢察官。

(一)檢察官工作的真實與幻象

「檢察官的工作和日劇、電影演的不一樣!」

民眾普遍認為「法官主內勤、檢察官多外勤」的既定印象其實不太對。許致維提到,檢察官大部分還是以待在辦公室閱卷、偵辦刑案為主,新聞上常報導「將現行犯送到地檢署偵辦」這種也是由內勤檢察官來處理;只有當發生非自然死亡、需要調查的重大案件時,會請檢察官出外勤「相驗」,如確定是命案,後續就由相驗的檢察官處理,通常在抵達現場前,警察就會先圍好封鎖線,只有部分是相驗後定調是命案,再由檢察官下指示封鎖現場採證,但這種案件通常一年遇不到兩次。

不過內勤事務並沒有比較輕鬆!許致維分享自己待過的桃園地檢署是出了名的辛苦單位,平均每位檢察官身上有 約250件樁案件要處理,加上每月約 80、90 件的分案,一年約莫得處理近千案件,每天浸在大量卷宗、證據、文書中,其勞累可見一斑。

「檢察官不用打卡,但是也沒有所謂上下班時間,以前大概都十點半或十一點才會下班,半夜和假日還要隨時 On Call,只要接到長官電話,不論在哪都得趕回去值勤。」許致維俏皮地敘述某回長官來電時,自己正帶著一家妻小準備前往宜蘭遊玩,電話掛斷後除了要向興奮的孩子解釋,還得面對臭臉的伴侶,檢察官的家庭生活充滿苦澀;甚至在請長假陪產期間都得回辦公室處理公事,原因是檢察官的案件規定兩個月要進行一次,超過時限就會跳報表,3 個月沒進行會直接扣辦案成績,每年累積一定數量逾期未結案件還有可能考績被打未達良好(就是以前的考績吃丙),除此之外,若處理的案件預期數量不足,導致未結案件數量水漲船高,也會影響考績,這些都是檢察官的壓力源。

如果要執行專案那就更操了!電影中出現檢察官召開會議、帥氣指揮專案小組的部分,其實是所有檢察官的噩夢。除了執行前開不完的專案會議、搜索前的規劃、準備聲請搜索票的資料、聲請搜索票被法院駁回補充證據再戰、召開勤前會議之外,後續取得搜索票執行搜索、逮捕犯嫌後,扣除法定障礙事由,會有 24 小時的時間限制,在這個時間內馬上要決定要讓犯嫌離開或是向法院聲請羈押,這段時間內必須要全程待命,針對現況即時回覆警員問題、做出判斷和決策,任何失誤都有可能導致觸法或行動失敗;當把人抓來後還要一一複訊,無論人數多寡或案件複雜與否,只要有逮捕,都必須在上開法定時間內完成,檢察官常常必須找資源、動用人脈才能在時限內處理完畢,看似威風凜凜,實則到處欠人情,工作壓力也非常巨大。

檢察官這一職務需要的是方方面面的嚴謹,許致維入行之後也常繃緊神經、對任何突發狀況嚴陣以待,但這樣的環境,即便是心態一向 Chill 的他也不免有失調的時刻。回想起初任職那段時間,許致維坦言,雖自認抗壓性極強,可身體也一度冒出警訊,從右下腹開始起疹子長紅斑,一路往下腹及下肢擴散,因為和梅毒症狀雷同,還一度被太太詢問「到底都去了哪裡?」後來經醫師確診玫瑰糠疹,才明白是壓力造成免疫系統失調,轉為攻擊自己的身體,直到服用類固醇才逐漸緩解。

但許致維的情況並不是單一個案,他表示,同仁都有各式各樣奇怪的皮膚病,尤其在剛分發那段期間最嚴重,這也導致大量的檢察官請調或轉職,甚至跟自己同期的 19 位同仁,在分發第 2 年剩不到一半的人數,在人力吃緊的狀態下大家壓力又更大,最終形成惡性循環。

但許致維這一待,卻待了十多年(101 年~113 年),被問及如何調適心態與壓力,他笑笑的表示除了慢跑,就是透過打電動紓壓,雖然隨著加班時間越來越長,運動逐漸被割捨,生了小孩之後電動也塵封樑上,但強大的適應力還是幫助他成功融入體制、習慣檢察官的生活模式。

司法界的超自然與不自然

因為常需要接觸刑案或命案現場,眾所皆知擔任檢察官多少會碰到神秘的靈異事件,令人訝異的是,膽子極大的許致維本身居然有特殊體質!

(一)神秘事件都是小 Case

「小時候就發現自己的體質敏感,如果去磁場奇怪的地方,會突然起雞皮疙瘩,就像有租房經驗的人,應該可以想像那種一進到屋內就覺得不舒服、不願繼續待的感受,但是我無法直接看到靈體,只有在身體比較疲累時會餘光瞄到些什麼。」至於被問及出外勤至命案現場能否透過特殊感應辦案?許致維卻搖搖頭表示不行,這也是他個人不解之處,明明有不少被害人會託夢或透過各種微妙感應告知檢察官,但他就是沒遇過!比起外勤,反而值內勤時有更多難解之謎。

以此為開端,許致維分享幾個親身經歷,包含午夜在辦公室加班,透過電腦螢幕的反射看見自己背後的牆上有網球晃動長達數十秒;剛分發獨自在宿舍午睡時也曾莫名被摳背,受到反覆騷擾直到他起床回辦公室;還有午夜下班到地下二樓停車場牽車時,在柱子旁瞥見飄浮的白紗等……但即使面對種種無法解釋的異常,許致維仍舊能泰然自若且規律地上下班,他表示,除了自己本身較大膽之外,也是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靈體找上檢察官通常都是請求協助,沒有傷害之心,所以能無所畏懼。

因此尋常民眾看似異常的狀況,在檢察官圈內都是常態,但還是有部分區域因磁場過於強大,時常造成檢察官們的困擾。

「幾個同事滿排斥去桃園國軍總醫院相驗,因為相驗的場所位在靈堂旁,那邊磁場非常特殊,除了我進去會有反應,練氣功的同事一進去就不停打嗝,最大的災情是書記官攜帶的無線印表機,只要一到那就常常莫名故障,明明行前測試都沒問題,但有很多股的同仁都在那邊遇到一樣的狀況,算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特殊地點。」

但不畏鬼神、無懼火燒/墜樓/車禍/輾壓/上吊等各類屍首,甚至能直視器官解剖的許致維其實還是有弱點,那就是「屍臭」。嗅覺是最難描述的感受,但還是可以從許致維難以言喻的表情中察覺他的痛苦,提起一氧化碳中毒、膚色泛桃紅的屍首,他的形容是「乾燥卻有溫度的臭味」,看多了腐爛多日的屍首,他的體悟是「終於理解為何電影中演的死者總是面露青光,因為肉體腐爛首先會轉成青色」,至於許致維心中的大魔王非「水流屍」莫屬。

「第一次相驗水流屍時,一吸到臭味立刻反胃作嘔,但為了保持專業,硬生生把已經抵達喉頭的嘔吐物又吞回去。」因為潮濕、菌種多且孳生快,水流屍不僅會腫脹爛得快,還會產生可怕的腐敗氣體和味道。「那氣味聞過一次永生難忘」,初期許致維還曾因此兩三天不敢吃肉,後來使用「手術型口罩打底,外頭罩著 N95」的方式及強大的適應力克服一切,才總算恢復正常飲食習慣。

(二)刻在心底的奇異案件

雖然處理案件過程中許致維從未接收過往生者的訊息,但印象較深的特殊案件倒有幾樁,譬如曾有起命案,凡動手傷害被害人的兇嫌全都遭遇不測;或是難以解釋為何有被害人接到電話急匆匆出門後莫名陳屍在水量稀少的排水溝中,事後調查卻完全沒有任何外力介入等;而其中一件事發過程本身很單純,詭譎的反倒是兇手與其家人的反應。

許致維敘述,曾有位男子砍了母親幾十刀,還將人頭剁下來從高樓拋下中庭,當警方在家門口與其對峙時,可以從密錄器中聽見門後的兇嫌語氣激烈、情緒火爆,但明明房內只有兇嫌一人還活著,除了他的嘔吐聲外卻還有兇嫌像是在和別人對話的聲音,凶嫌在被捕後性格也突然 180 度大轉變,說話的語氣、用詞也截然不同,甚至在外貌上還有些微改變,出庭時的反應也極為冷靜,甚至有點事不關己、恍若他人旁觀這一切的感覺,種種跡象都好比人格切換似的……許致維表示,碰上這種,實務上會送精神鑑定,得經過層層測試才能成為法官審理依據;另一個奇妙的點是,兇嫌所有的手足得知案件後全都異常平靜,並通通開口向檢方及法官求情,完全感覺不出責備之意,林林總總加起來,雖然案子還是有起訴進入司法程序,但最終仍然沒被判處死刑,一審僅是無期徒刑,其中一次二審甚至無罪,算是他任內印象頗深的怪案。

檢方的困境、突破與成就

前檢察官許致維 雖然許致維平日為人風趣,但論起辦案,他的態度始終兢兢業業;和求學時期不同,進入檢察官體系後,只要能做到接近 100 分的事情,他就不會只做 60 分。這項改變源自刑事案件的性質,牽涉的往往都是他人生命中最糟糕、最嚴重的情況,他看過太多的惡與悲劇,體認到每一件經手的案子都可能成為影響或改變當事人一生的轉折,所以不斷提醒自己要秉著良心做事。

不過司法界的現況讓他無奈且憂心,最大的問題點出自「民眾濫訴」和「大量的詐騙數」,導致案件量多到快壓垮整個體系。

(一)濫訴與詐騙,剪不斷理還亂

「其實地檢署收到來自民眾提告的訴訟案件中,有 7~8 成最終是不起訴或沒有結局的;但若是由檢方主動提起公訴,能成功量刑結案的趴數則高達 96.4%。」這天秤兩側的極端差距除了「檢察官受過專業、精良的訓練,比起一般民眾能更精準掌握概況外」,另一個最關鍵的,便是「有心人士在濫用司法資源」。

許致維指出,不少比例的案件並沒有足夠證據,法院根本無法判定,甚至部分當事人提告的出發點並非想透過法律解決事情,只是想造成被告困擾、報私仇,或以政府名義「協助尋人(傳喚被告、被告不來會拘提,提不到人就轉通緝)」,像**假性財產犯罪(如欠債不還告詐欺借名登記因罰單不繳告侵占)**等都是常見的濫訴類型。

會有這些情況,是因為提起刑事訴訟並不像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撇除聘請律師費用之外,提起刑事訴訟幾乎 0 成本,但這會占用司法單位大量的人力和資源,導致檢調無暇顧及真正需要關注的重大刑案。

另一種無奈又無解的就屬詐騙了!許致維長達 12 年的檢察官生涯中數不清經手多少詐騙案,從早期的刮刮樂中獎騙繳稅/向網購買家佯稱訂單誤設會每月扣款需要依指示操作解除、佯裝可以為你美化帳戶增加辦理貸款成功率要求給帳戶資料進而要你協助提領轉入帳戶內之贓款/交友網站買點數給序號等,到近幾年的投資社團詐騙/假員警給假傳票、假警示帳戶通知的詐騙/本票詐騙/拍賣網站詐騙等,信手拈來就是一部詐騙史,其中一個受害個人戶甚至被以相同理由陸續被騙走高達 7,500 萬的積蓄,成為他職涯中印象較深刻的案件之一。

許致維感嘆,民眾與司法機構本就處於被動狀態,債騙集團的手法、種類更新速度又快到超乎想像,根本追不上也殺不完;雖然地檢署這些年很努力與金融機構協調,希望透過「轉帳入帳時間延遲、境外 IP 防範、每日轉帳金額上限」等時間差與技術限制來爭取攔截的機會,但已經規模化、企業化的詐騙產業根本讓人防不勝防,尤其近年大量的詐騙機房已從台灣轉移至境外,更增加了破案的難度;而這類詐騙案量就占了地檢署每月分案的 近70%

(二)感謝是最棒的鼓勵

因辦理大量的詐騙案、與刑事局合作出默契的許致維,在職涯中打擊詐騙最具代表性的是「促使知名購物平台停止了特定的付費模式」,原因無他,正是不肖份子長期利用網站付款機制之漏洞進行詐騙洗錢。

因為有大量的民眾受害,加上案件本身又牽涉虛擬帳號,需要在銀行、會員及購物網站之間周旋,調查一個詐騙帳號最快 1 週能調到資料,慢則 1~3 個月,當全國同時有幾萬筆同樣的案件時,整體效率低落不說,也大幅增加地檢署與銀行的作業成本。

遺憾的是,在偵辦該案件前,該購物平台並沒有針對這類案件調整任何內部流程,被害人也始終求助無門,最終是藉由偵辦案件當成施力點,由台高檢會同相關行政機關施壓,迫使業者修改制度、終止該項付款方式,才避免傷害持續擴散。

也許大部分時間檢方都默默當個幕後功臣,但許致維提到,自己也曾經收過當事人的感謝信,當下確實有滿滿的成就感,因為那樁教師涉嫌性騷女同學的案件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原本的關係不錯,事件發生後被害人不只要面臨對長輩信任的瓦解,還擔心檢方的不信任,於是陷入憂鬱的狀態。而許致維在了解並調查事件後起訴了加害人,並成功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她後來寫了一封信給我,說謝謝我相信她,願意展開調查,當收到起訴書的那一刻,她感覺自己又可以呼吸了!這段話真的會讓人很有成就感。」

轉換跑道進喆律!與當事人站同一陣線

歷經 12 個年頭,許致維的檢察官生涯中,不論是大量經驗的累積還是里程碑都已達成,現在的他想更貼近當事人,也想花更多時間陪陪家人,於是想走當年沒選的另一條路:律師!

(一)身懷絕技,與喆律相輔相成

檢察官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單打獨鬥,甚至要一條龍完成作業流程,雖然早已習慣這種工作型態,但許致維在了解完喆律的氛圍及運作模式後發現了新的可能,於是毅然決然加入團隊,成為律所的一份子。

「我覺得喆律不論是人或氣氛都散發一股活力,內部的案件管理系統也做得非常實用,最重要的是分工很精細,大家可以各司其職、發揮自身最擅長的能力,把效率提升到最高,還可以專注鑽研自己想發展的領域。」

談到自身優勢,除了各式各樣豐富的經驗、來自司法各界的人脈之外,許致維特別提到,檢察官因為職務性質的關係,常常需要分辨來自當事人、警察、律師等各式各樣的謊言,對人對事都必須觀察入微,才能從中看出蛛絲馬跡,進而調查取得證據或真相,因此對自己的謊言偵測敏感度非常有信心;再加上檢察官執行專案時往往需要擔任控場和決策的角色,相較之下擁有更全方位的思路,也不會畏懼面對各種人或場面;另外,經過檢察官的洗禮,內心素質會變得非常強大,遇到挫折或是處理當事人案件時能從更理性的角度找到解法。

(二)秉持良心始終如一

比起不斷追求突破,許致維更看重的是保有自己的良心與原則,他表示,無論自己成為何種司法工作者,都應該維持這份使命感。

因為過往曾有段時間待過婦幼專股,許致維明白暴力及妨害性自主的案件對被害人的創傷有多深,每一次法庭的攻防都會是新的傷害,甚至被害人還得忍受對造律師嚴厲、尖銳的質疑,導致陷入更深的泥沼,甚至造成遺憾。因此將來律師職涯中若遇到這類案件,且證據明確,許致維堅定的表示自己「只願意接受加害人以認罪協商的方式處理,否則寧可不接」。

有鑒於許多妨害性自主案件都是誣告的情況,當被問及如何得知哪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時,許致維分享了他在檢調時期很受用的「直接審理原則」,指的是「在認定犯罪事實前,須親自與當事人或證人談話、聽取答辯及證言的過程」。他表示,求學階段念到這個都沒什麼感覺,但當了檢察官後發現,真正面對面與當事人談話、親自觀察對方的反應與說詞時,真的可以察覺出端倪

對於這次轉換跑道,許致維對律師生活既樂觀又期待,延續擔任檢察官時的技能與體悟,他期許自己未來與當事人站在同一陣線時,能更用心去對待每位當事人的問題與困難,透過自身的法學專業,好好地將每個案件圓滿結束。

免費法律諮詢

最值得擁有的專業法律團隊!歡迎加入我們的LINE官方帳號,立即進行免費諮詢,讓喆律為您取得最佳利益!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熱門文章

編輯精選

最新文章

免費
諮詢

logo

聯絡我們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三信大樓)

社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