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8-01發佈2024-08-0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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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訴訟法中,現行犯是指在犯罪行為發生時或發生後短時間內被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現行犯認定對於及時制止犯罪行為、保護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就讓我們進一步了解現行犯、準現行犯的定義,以及逮捕現行犯要注意的事項吧!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接著,讓我們進一步了解這四種情形的細節。
當一個人正在進行犯罪行為,並且被其他人當場發現時,這種情況毫無疑問地屬於現行犯。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行竊,並被路人或警察當場逮個正著,這就是典型的刑事訴訟法現行犯。在這種情況下,目擊者可以立即 採取行動,逮捕犯罪嫌疑人。
除了上述犯罪是當場被看到的情況,準現行犯是指雖然不是在犯罪當下或犯罪後立即被發現,但因持有兇器、贓物等物品,或在身體、衣物上有明顯犯罪痕跡,而被合理懷疑為犯罪嫌疑人的情況。準現行犯定義擴大了現行犯的認定範圍,有助於執法機關及時介入,防止犯罪行為的進一步發生。
除了當場被發現犯罪,犯罪行為結束後立即被發現也屬於現行犯的範圍。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犯罪行為結束後的短時間內,嫌疑人還來不及逃離現場就被人發現。例如,小偷剛偷完東西準備離開,卻被失主或其他人發現並追趕,這種情況也可以視為現行犯。
有時候,即使犯罪行為沒有被當場目擊,嫌疑人也可能因為被人追呼指認而成為現行犯。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大聲指認某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並且追趕該名嫌疑人,這也構成了現行犯。
如果嫌疑人身上帶有明顯不是自己血跡、或是身上攜帶兇器或贓物,如騎乘贓車等,並且被人發現,這種情況也可以視為現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