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犯與共犯是什麼?先搞懂基本法律概念
許多人對正犯與共犯的法律區別感到困惑,但其實這些刑法概念並不複雜。在進入複雜的刑責討論之前,我們需要先建立清晰的基礎認知。理解正犯定義和共犯定義,是掌握後續量刑差異的關鍵第一步。
台灣刑法將犯罪參與者依照「是否實行自己犯罪」分為兩大類:正犯和共犯。這個分類方式直接影響法院如何判 斷每個人應負的刑事責任。
(一)什麼是正犯?直接實現犯罪的人
正犯指的是以自己的行為實現犯罪構成要件的人。簡單來說,就是親自動手做出犯罪行為的行為人。
舉個實際例子:如果小明親手偷走別人的錢包,他就是竊盜罪的正犯。因為他直接完成了「竊取他人財物」這個犯罪行為。
正犯又可以細分為兩種型態:
- 單獨正犯:一個人獨自完成整個犯罪行為
- 共同正犯:兩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行為
(二)什麼是共犯?參與他人犯罪的角色
共犯在法律上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方式。這個區分非常重要,因為很多人會產生概念混淆。
廣義的共犯包含所有參與犯罪的人,涵蓋範圍包括:
- 共同正犯(一起實行犯罪的人)
- 教唆犯(慫恿他人犯罪的人)
- 幫助犯(從旁協助犯罪的人)
狹義的共犯則專指教唆犯和幫助犯,並不包括共同正犯在內。在法律專業用語中,通常採用狹義的共犯定義。
最關鍵的差別在於犯罪支配力的有無。正犯對犯罪行為具有主導性和支配力,而共犯(狹義)則是從屬於正犯的輔助角色。
這就是為什麼共同正犯雖然名稱中有「共」字,卻被歸類為正犯而非共犯。因為共同正犯同樣對犯罪具有支配力,只是這個支配力由多人共同行使。
| 定義 | 犯罪支配力 | 刑責基礎 | |
|---|---|---|---|
| 單獨正犯 | 一人獨自實行犯罪 | 完全支配 | 依該罪刑度處罰 |
| 共同正犯 | 數人共同實行犯罪 | 共同支配 | 依該罪刑度處罰 |
| 教唆犯 | 慫恿他人犯罪 | 間接影響 | 依正犯刑度處罰 |
| 幫助犯 | 協助他人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