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9-25更新2023-04-12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監護權指的是什麼?約定共同監護權好嗎?單獨監護和共同監護權有什麼不同?離婚後可以怎麼爭取監護權?有錢就可以爭取監護權嗎?監護權又到幾歲?本文將帶你了解到底什麼是監護權,打破你對監護權的迷思!
相愛容易相處難,結婚往往伴隨著許多對未來的憧憬,但有時候現實卻不是這麼理想,曾經相愛的兩人,現在卻一刻都不想看到對方,但離婚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夫妻離婚監護權又該歸誰呢?嬰兒監護權一定給媽媽嗎?親權監護權一樣嗎?監護權是什麼?其實許多人對此定義並不清楚,但要爭取監護權官司前,一定要先了解監護權到底是什麼!
「一下監護權、一下親權,這兩個到底怎麼分?」我們常說的監護權其實是比較通俗的講法,在法律上精確的說法應該是「親權」,但不管是監護權還是親權,兩者指的意思都是一樣的喔!以下將解釋監護權的定義是什麼。
監護權定義:意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應該行使負擔的權益或義務。子女在成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之前,其身體與心靈都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因此父母有義務負擔扶養,此時父母就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孩子的一切都由父母負責也就是所謂的監護人。
舉例來說:未成年子女到郵局開戶,由於尚未成年的關係,因此需要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監護人去辦理。
監護權的內容包含了「人身上」與「財產上」,簡單來說,就是日常生活中的食衣住行以及財產,都在監護人的負擔範圍內,可以簡單分為以下幾類:
一般來說,孩子的住處都是跟監護人一起。夫妻離婚後,身為監護人的那一方,理所應當負責安排子女的住所。
有些人會說,「我是監護人,孩子就一定要跟我住嗎?」當然有些父母因為工作關係,可能無法一直待在孩子身邊,會委託家中親朋好友照顧,例如:孩子的爺爺奶奶,或是安排住校等,這也是監護人可以做決定的範圍內喔!
未成年孩子在許多事情上面都需要徵求監護人同意,一般生活可能是口頭上的要求或答應,但在比較特殊的地方,就會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或是出面。
舉例來說,孩子生病要到醫院動手術時的手術同意書;辦理入學、休學手續需要監護人在場;辦理開戶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辦。
監護人要擔起對子女的主要照養責任,包含日常生活的照料、學業上的管教,甚至可以決定孩子要學什麼才藝以及上什麼補習班。
當孩子犯錯時,監護人可以適當地在合理範圍內懲罰,但若是經常性的暴力,不管是在精神上還是身體上,監護資格都有可能會被剝奪!
孩子的財產包含親戚給的零用錢、過年的紅包、繼承的遺產等,監護人都有資格代收且管理這些財產。
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許多讀者可能會搜尋「監護權撫養權」,雖然撫養跟扶養在中文上是通用的,意思也相同,一般使用上比較多人會使用「撫養」,但在法律用字上還是以「扶養」為主喔!
前面了解到親權和監護權是一樣的,這時候有人會問到,那監護權跟扶養權指的也是一樣的意思嗎?不是監護人就不用付扶養費了嗎?
扶養權是大家都有的迷思,因為常常聽到人家在說,但其實在法律上並沒有扶養權一詞,因為扶養未成年子女本來就是父母的義務,這一點是不會因為雙方離婚有所改變。夫妻離婚後,雙方依然有扶養子女的責任,也不會有「扶養權判給誰」這一類的問題。
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因此就算今天你不是身為監護人那方,但你仍然要支付子女的扶養費,在法律上這是義務,跟監護權歸屬無關。若拒絕支付扶養費的話,另一方可以走法律途徑,到法院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之訴」。
孩子已經18歲了,還需要監護人嗎 ?答案是,2023年起不用了!過去在我國民法規定,年滿20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因此在還沒滿20歲之前都不算成年,所以儘管父母是在孩子19歲又3個月離婚時,依然會有監護權問題。
民法第12條規定,滿18歲為成年。
但這邊要留意的是,監護權年齡是以民法規定的成年歲數為主,立法院在2020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法定成年年齡修改為18歲,且已在2023年1月1日施行,所以現在監護權年齡已跟過去不同了,年滿18歲就不需要監護人,所以也沒有監護權問題了唷!
離婚之後子女監護權只能一方擁有嗎?父母愛子心切,就算夫妻兩人感情破裂,但愛孩子的心是不會改變的,有時候會面臨到雙方都不想放棄孩子的監護權,還是想要陪伴孩子長大成人,那這時候可以共同監護嗎?答案是,可以。
雙方離婚後可以協商監護權是要一方單獨所有還是共同擁有,只要雙方都同意,基本上監護權是可以共同擁有的!
意指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監護權為共同所有,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兩人共同監護要住在一起嗎?這是大家聽到共同兩個字產生的最大疑問,這邊要注意,共同監護權指的是孩子成長中的重要事項需要由雙方達到共識且同意,但一般生活起居還是會約定由其中一方主要負責。
孩子最主要的生活目標就是努力長大跟努力讀書,因此不可能讓孩子沒有固定住處,在父母親雙方家中跑來跑去,這樣不僅會影響孩子的學習狀況,且在每個環境都是需要時間去適應,孩子也不見得可以一下負荷這麼多事情。
所以在協商共同監護時,通常也會討論出孩子平常是跟誰一起生活,誰作為主要管教者。但當孩子需要做出任何重大決策時,還是會需要雙方監護人共同決定且同意。
當然父母親也可以自行約定,某些事項由主要照顧者做決定即可,例如:孩子遇到緊急狀況需要送醫院進行治療時,不需要等另一方到了,那一方可以先以孩子的狀況先做決定。
由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單獨擁有子女的監護權,在法律上是唯一的法定代理人。
意指除了日常的生活起居,其他所有重大事項都是由監護人一手做決定,不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除了剝奪探視權、改姓以外。
許多得到監護權的那一方,都會想盡辦法阻礙另一方探視小孩,甚至是帶著孩子消失。律師提醒各位讀者,除了特殊情況之外,一般父母就算不是監護人還是有權利可以探望孩子,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這是身為監護人也不能取消的,若發生此情形,另一方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失去監護權喔!
單獨監護權與共同監護權差在哪?單獨監護權好處是什麼?共同監護權的缺點有哪些?大家對於這兩者之間都有許多疑惑,最重要的是到底哪種方式才是對孩子最好方式?
其實這兩者之間並沒有哪個是真的好,或哪個真的不好,兩個都有優點也有缺點,且每個家庭狀況都不一樣,主要還是要以父母跟孩子的狀況去做決定,以孩子能獲得最大利益為優先。
共同監護權的優點在於,讓父母都能參與到孩子的重要事項決策,但有時候會因此導致許多程序變得麻煩,一個人能做的事變成要兩人都到場才能執行。例如:某一方可能會因工作因素出差或出國,但決策又需要兩個一起決定,就會變成兩方一直在互等。
當然這部分也是有彈性的,由於是共同監護,因此雙方可以決定哪些事情由一方決定即可,哪些事情必須要兩人都同意才能開始。
而單獨監護的好處在於,做決策時只需要監護人本人同意即可,在很多緊急狀況之下,不用一直聯絡另一方趕快出現,做事情上的方便度上就提升許多。
「律師,我經濟能力比他好,是不是就能爭取到監護權?」你也有這樣的迷思嗎?正在面臨監護權官司的許多人都會冒出這樣的想法,律師在這邊澄清,爭取監護權並不是靠「金錢」,雖然經濟能力很重要,但還有關於孩子的最佳利益、意願等,都是法院判決的要點。
民法第1055條中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應該由其中一方或是雙方共同負責,若協議不成時,可以由法院來斟酌判定。
因此爭取監護權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雙方協議:在進行離婚協議時,雙方即可以協商關於子女監護權問題,若是兩方都想要的話,也可以參考上段提到的共同監護權。
私下協商的好處在於,不用花大把時間上法庭,雙方也不至於為了監護權撕破臉,雖然感情無法再繼續,但父母和諧共處對孩子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也可以避免孩子在中間當夾心餅乾。
2、法院裁判:雙方在監護權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根據法規,可由法院來進行判決。當監護權進入訴訟後,就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解決的,要花費的時間相對來說也更多。
當然,如果私下無法協商,但又不想上法庭的讀者,也可以透過雙方律師來進行協商,一般來說律師的經驗更多,也能給彼此更好的建議,甚至是談出更好的條件,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都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諮詢喔!
大家對於監護權爭取都會有些迷思,例如:監護權判給媽媽機率比較爸爸高,律師在這邊跟各位讀者說明,當雙方進入司法程序爭奪監護權時,法院判決結果主要是以孩子能夠獲得最佳利益為優先。
另外有關讀者們常問的「監護權怎麼判?」、「如何打贏監護權官司?」、「爭監護權技巧有哪些?」在爭取監護權條件有哪些勝算才會比較高呢?其實監護權官司的爭取條件跟父母與子女都有關係,以下是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的因素:
1、子女的意願,簡單來說就是孩子想要跟誰一起生活,在法院的考量上,如果孩子習慣跟媽媽生活也想要跟媽媽生活,結果卻讓他跟爸爸走,孩子的情緒勢必是會受到影響,因此這也是判決很重要的一點,但當然不是完全以孩子意願說的算,法官還是會斟酌其他條件綜合考量。
2、父母適性比較,也就是父母的年齡、職業、健康、品行、經濟等條件,綜合參考哪一方的狀況更適合帶著孩子。例如:爸爸今天是一個愛賭博的人,且沒有積蓄,那麼法官可能會考量到這兩點,更傾向把孩子判給沒有惡習且經濟穩定的媽媽。
3、主要照顧者,孩子屬於成長階段,若生活突然有太大的波動,一定會造成適應問題,法院會斟酌考量孩子目前的生活都是以誰照顧為主,讓孩子盡量不受到影響。
4、友善父母,許多父母為了搶奪監護權,會拼命地詆毀另一方,或不讓孩子與其接觸。父母的和平對孩子是很重要的,因此法官會藉此看雙方態度的友善性,納入考量中。
5、手足不分離,當兄弟姊妹不只一個時,會盡量讓手足共同生活在一起,避免拆散生活。
6、嬰幼兒母親為優先,未滿3歲的孩子正值依賴母親的時刻,也需要 母親的哺乳,因此若無重大事由,例如:母親吸毒或犯罪,否則基本上法院會更傾向優先判決給媽媽,讓孩子在最依賴的時刻能盡量在母親身邊成長。
7、與其他家庭成員的相處,除了父母之外,家中可能還會有其他成員,例如:爺爺奶奶、姑姑,若其他家庭成員有虐兒或家暴的傾向,法院也不可能讓孩子在這種環境中成長。
除了以上7項條件之外,在進行訴訟程序時,會有社工至家中關懷了解情況,法官也會參考社工回報的情形納入判決結果中。
監護權官司屬於民事訴訟流程,提出訴訟後需要經過法院安排的親職教育課程、法院調解委員會、社工訪視,才會進入訴訟,其中還會有數次的開庭,最後才會判決結果。
親職教育課程:是法院為了讓當事者在調解或出庭時,能夠有更正確的親職觀念而安排的。此課程不是強制性,但有沒有去法官都會有紀錄。在法院的角度,除非你是專業律師,否則也不會知道你到底對此了解多少,想要爭取監護權的誠意在這邊就可以展現出來。
調解委員會:由於家事案件的數量非常多,要處理的內容也相當複雜,因此法院會強制規定必須要先進入調解程序,若真的調解不成才會開始訴訟程序。
監護權官司流程需要花多久時間這是沒有一定答案的,每件案子的複雜程度都不一樣,面臨的問題也不同,每場官司打下來都需 要半年至1年的時間,甚至是更久,這部分還是要依法院的排程跟實際案件狀況為主。
打監護權官司要花多少錢?其實一場官司打下來,不僅需要支付法院的裁判費,還有請監護權律師的費用,以下帶大家來看,若是要打監護權相關的官司,費用到底是怎麼算的?
1、「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扶養費」官司,裁判費用為1,000元
2、「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官司,裁判費用為1,000元
3、「離婚、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官司,裁判費用為4,000元
4、「離婚、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扶養費」官司,裁判費用為4,000元
若是請律師的費用,可分為以下2種:
1、鐘點計算:1小時2,000至8,000元不等。
2、審級計算:每個審級大約是8到20萬不等。
以上僅提供參考價格,實際的收費還是以各間律師事務所與律師為主,案件複雜度與難度都是會影響收費的喔!
以上是關於監護權的介紹,如果您有任何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點擊下方的按鈕免費諮詢,讓喆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網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