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6-28更新2023-04-1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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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結束不久,前段時間不少人都有回鄉掃墓,弔念過世的親人。 在現代通常為了祭祀的方便,都會將遺體火化成骨灰,放於塔位中或在家中祭拜。 在未亡人心中,逝者的骨灰是非常重要的,也常常衍伸出與骨灰相關的法律爭議,就讓本文簡單的介紹一些關於骨灰的法律問題!
清明連假結束不久,前段時間不少人都有回鄉掃墓,弔念過世的親人。 在現代通常為了祭祀的方便,都會將遺體火化成骨灰,放於塔位中或在家中祭拜。 在未亡人心中,逝者的骨灰是非常重要的,也常常衍伸出與骨灰相關的法律爭議,就讓本文簡單的介紹一些關於骨灰的法律問題!
首先,要先釐清骨灰在法律上的性質是什麼?
遍尋法規並沒有規定,但依照實務的運作、學者的解釋,多數見解都認為逝者的遺體是民法上的「物」,而由遺體化成的骨灰也因此會被認定為民法上的「物」,並且算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既然是「遺產」那就可以由逝者的繼承人來繼承,如果只有一個繼承人,骨灰會屬於該繼承人的所有物,但如果有好幾個繼承人,那依照民法第1151條的規定,骨灰就會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物。
當未亡人成為繼承人時,依照民法1174條的規定,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放棄繼承所有被繼承人的權利以及義務,比較常見的就是放棄繼受繼承人的財產和債務。
但問題來了,骨灰在辦理拋棄繼承時也可以一起拋棄嗎?或是辦理拋棄繼承之後就會喪失骨灰的所有權嗎?
依照最高法院對屍體的見解,認為屍體仍然留存著死者的人格,而是「具有人格性的物」,所以基於對人性尊嚴的尊重,要處分屍體時不可以違背公序良俗,所以當繼承人取得遺體的所有權之後,因為慎終追遠的傳統禮俗,不可以用拋棄繼承來拋棄,因此即便是辦理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一切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效果也不會包含到遺體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627號民事判決參照)而由於骨灰由遺體化成,因此筆者認為,骨灰的處理方式也應該比照法院的見解,不可以藉由拋棄繼承來拋棄,並且即便是辦了拋棄繼承,也不會喪失骨灰的所有權。
至於如果繼承人們對骨灰要放在哪裡,怎麼祭祀喬不攏,有法規規定要怎麼喬嗎?
依照前面提到的,骨灰是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物,因此適用的法規上就要回到民法「公同共有」的規定,在決定骨灰放哪裡、怎麼祭祀都是屬於對共有物的「管理」,因此依照民法828條準用820條的規定,可以用契約來約定怎麼做,如果沒有契約約定的話,那就由全體繼承人投票表決,以過半數同意來決定要怎麼做。 但如果每次決定這些事時繼承人都會吵得不可開交,可以把骨灰分割,每個繼承人都拿一點來祭祀嗎?
如果是私下約定好用分管契約的方式來處理,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是要經由訴訟來分 割,依照法院過往的判決,會認為骨灰性質上是屬於不可以分割之物,所以不能分割給每個繼承人各拿一點來祭祀!
以上是關於骨灰或是遺體比較常見的法律問題,骨灰是逝者留在世上的象徵,是未亡人弔念的媒介,簡單了解其中的法律問題,遇到時心裡有個底,才不會慌亂。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1151條:https://reurl.cc/yklaLE 民法第1174條:https://reurl.cc/eXZozb 民法第828條:https://reurl.cc/pLVRva 民法第820條:https://reurl.cc/EGa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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