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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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更新2019-06-12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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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商業模仿:仿效福袋抽獎行銷的合法性

探討商業模仿:仿效福袋抽獎行銷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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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銷手法,最近似乎又更甚囂塵上,例如今年初很紅的「998」福袋。 抽獎賣東西不是不行,但如果你也想仿照別人的商業模式,可能要注意「公平交易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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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xx,抽大獎,合法嗎?】

這種行銷手法,最近似乎又更甚囂塵上,例如今年初很紅的「998」福袋。 抽獎賣東西不是不行,但如果你也想仿照別人的商業模式,可能要注意「公平交易法」的問題。

【贈品、贈獎有額度上限】

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因此,原則上任何商家不能透過贈品、贈獎來鼓舞消費,讓消費者買入一堆不需要的東西只為了附贈的贈品、獎品。

然而這也有例外。 公平交易委員會訂有「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作為事業贈獎來行銷的遊戲規則。依照這個辦法,贈品的價值不能超過所賣商品價值的二分之一,除非你是: 1.同類商品的促銷(例如買一送一) 2.不同商品的套餐優惠(例如買A送B)

如果是要用「抽獎」的方式,則不是看商品價值,而是每一年抽出的獎品總價值不能超過1億5千萬。(如果是上年度銷售金額在7億5千萬以上的大企業則更高)。 但要注意的是,抽獎的最大獎金額都不能超過「500萬」。

【舉例來說:】

你是經營日韓服飾的業者,想要舉辦「買上衣送下著」的活動,這時候就要注意,你贈送的「下著」價值有沒有超過上衣的一半。 假如顧客購買的上衣價值普遍只有1000元,你贈送的下著就不能超過500元,否則就違反公平交易法,會被政府開罰。

不過,如果你想要舉辦的是「買上衣抽汽車」的話,只要你最大獎價值沒有超過500萬、整年度沒有超過1億5千萬,你要抽怎麼抽都隨便你。

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發現,其實一般業者只需要注意「贈品」以及「最大獎」的金額限制,畢竟除了大企業,應該沒有人能夠每年準備超過1億5千萬的獎品來進行抽獎行銷。因此,如果你也想要模仿988福袋的行銷方式,也不是不行。

只不過,你可能也要自己拿捏一下商品價值或行銷手法,畢竟抽獎與賭博其實是一體兩面,而我國實務對於賭博罪的定義也很模糊(簡單來說,構不構成賭博罪本身就像個賭博),因此最好還是要緊扣本業行銷,不要捨本逐末。

去看一看人家的網站,會發現這真的很好賺…用總獎金600萬來算好了,1萬人參加至少還賺400萬,到底是怎樣賣牛排可以賣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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