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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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更新2024-06-18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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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別人不成立會被告誣告罪嗎?律師:誣告跟你想的不一樣

提告別人不成立會被告誣告罪嗎?律師:誣告跟你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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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罪在刑法中是怎麼定義的?誣告罪成立的話會被關嗎?本文律師從誣告罪的基本定義和構成要件講起,包括其是否屬於告訴乃論、追訴期限是多久,並以具體的誣告罪案例為您解析刑責與可能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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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不成就會構成誣告罪嗎?誣告罪的定義看這邊!

(一)誣告罪定義

「誣告罪」乃刑法中的罪名,目的在於防範個人利用國家司法系統進行私人復仇或報復,將告發行為當作攻擊他人的工具,從而干擾司法審理過程,影響司法機關正常運作。換句話說,隨意的告發行為不僅耗費司法資源,包括時間、人力與物力,亦會損害國家司法公平性的形象,削弱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因此,設立「誣告罪」的法律原因,旨在遏制此類不當行為。

(二)誣告罪構成要件

法律上所謂的誣告,是指原告基於「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虛偽假裝他人有犯罪行為而提起告訴,意圖讓被誣告者遭受刑事或懲戒上的處分。這並非一般人認為的簡單亂講話或無的放矢就能夠成立誣告的情況。

成立誣告罪的要件需符合特定標準,法院會依照這些標準進行審理,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點來詳細解釋:

主觀層面

  • 是否出於故意提起訴訟以陷害他人:若提告者完全基於虛構的想像或捏造事實來提起訴訟,且目的明確是要讓被告受到刑事懲處,則達到了「故意」的條件;相反地,如果提告是基於誤解、對法律條文的錯誤解讀或告錯人而發起的,則不符合誣告罪的構成要件。

客觀層面

  • 提告所基於的事實是「憑空捏造、虛構」:指的是提告毫無根據,或是提出的證據和陳述全然是虛假的,這些都屬於捏造、虛構;然而,若提告人的訴訟基於實際發生的事實,且有提出相關證據,但僅因證據不足或法院判決無罪而被駁回,或是被告無法證明提告人所述事項是故意虛構的,這些情況亦不構成誣告罪。
  • 讓被告面臨刑罰:基本上,誣告罪僅限於涉及「刑事、懲戒」糾紛的案件,只有提出「刑事告訴」的情況下才能使用誣告罪作為反擊的手段;若是因為民事爭議而訴諸法庭,即使事實是虛構的,也不會構成誣告罪,最多只能考慮以「妨害名譽」來進行反訴。

滿足「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3個條件,就足以構成誣告罪。

誣告罪的其他成立標準

  • 即使被告訴的事實不全是虛構,只要其中一部分故意造假,同樣構成誣告罪。
  • 當提出誣告的人對受害者提起訴訟後,即便很快就撤銷告訴,但若捏造的事實已被受理的公務人員接收,即使撤訴,誣告罪的成立仍然有效。
  • 在提出誣告訴訟時,必須明確指出是誰進行了誣告,如果沒有明確指出,則不構成誣告罪,或可能被認定為未指名犯人的誣告罪。

(三)誣告罪種類

刑法對誣告罪的處罰依據誣告的「對象」而有所差異,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一般誣告罪(對具體人物的誣告罪)

根據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加重誣告罪(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進行誣告)

根據刑法第170條規定:「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未明指犯罪人的誣告罪

根據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在實際案例中,大多數人可能面臨的情況是第一種,即被熟人提出的誣告,相較於陌生人提出的誣告,發生機率更高。

(四)什麼情況誣告罪不會成立?

被告誣告不成立的情形:

  • 合理懷疑對方存在犯罪行為,並非完全基於虛構的事實或證據
  • 雖然提告事實有一定基礎或證據支持,但證據不充分,未能證明有犯罪行為
  • 由於誤解事實、法律條文或不小心告錯人,導致提訴的行為純屬錯誤
  • 提訴的性質屬於民事案件或其他非刑事案件的訴訟

(五)誣告罪會被關嗎?刑責多重?

誣告罪的具體刑期在相關法條中有明確規定:

  • 根據第169條,一般誣告罪的處罰為「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的誣告罪,更是會被加重其刑至1/2。
  • 第171條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規定的處罰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其中只有第171條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可以易科罰金,所以誣告罪的刑責其實很重!

易科罰金標準: 依據刑法第41條,對於本刑最重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在判決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被認可為可拘役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以罰金來代替服刑,額1天1,000元至3,000元不等。然而,若法官認為被告人難以矯正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的人,則可特別指示不得易科罰金。

提告誣告罪的注意事項

誣告罪追訴期多久?

(一)誣告罪追訴期多久?

誣告罪的追訴期限與一般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相同,依據刑法第80條所規定,追訴期的長短是根據每個法條所能判處的最重刑罰來決定,具體如下:

  • 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限為30年。
  • 若判處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追訴期限為20年。
  • 若判處1年以上至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追訴期限為10年。
  • 若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追訴期限為5年。

回顧一下與誣告罪相關的法條:

  • 根據刑法第169條規定(一般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 根據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因此,根據一般誣告罪的條文,追訴期限為20年;對於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追訴期限則為5年。一旦超出這個期限,即使存在充分的罪證,誣告罪也無法成立。

(二)什麼時候提出誣告罪訴訟最好?

選擇適當的時機提出誣告罪指控極為關鍵,建議在「被誣告事件」的調查結束且已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後再進行提訴,這樣的時機最為適宜。

這是因為檢察官處理案件需要按照一定的先後順序,在「被誣告事件」的調查尚未結束之前,檢察官通常不會著手調查誣告罪。此外,檢察官在處理案件時存在時間上的壓力,若在調查未結束前急於提出誣告罪訴訟,可能會因時間限制而導致案件以不起訴結束,這將使得反擊的機會流失。

(三)誣告罪是公訴罪嗎?

誣告罪因其會浪費國家司法資源並侵害司法公正性,降低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故此罪行並非屬於需要被害人提出告訴的「告訴乃論」,而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公訴罪)」。

這意味著,即使被誣告的受害者沒有提起訴訟,檢察官一旦發現誣告的行為,即可自行啟動調查,並代表國家對誣告者提起公訴。

然而,誣告罪的成立門檻相對較高,通常除非存在明顯且嚴重的漏洞,不然檢察官可能不會積極介入。因此,當受害者希望追求正義時,往往需要自行提起誣告罪的自訴。

(四)誣告罪如何舉證?

提起誣告罪自訴的一大挑戰在於證明誣告者所述全為虛構、證明誣告者為故意要使我們受到刑事懲戒處份並不容易。如同前述,被告基於誤解、告錯人或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的情況,都不足以證成誣告罪。因此如果您希望提告誣告罪,建議將您的狀況完整跟刑事律師說明,並由律師判斷是否有提告可能、制定蒐證策略,這樣才比較有機會讓濫用司法資源之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律師建議,在收集證據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 若對方在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後,仍然反覆提告而未提出任何新的事實或證據,這可能成為證明其誣告意圖的客觀證據(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003號)。
  • 此外,如果對方所提證據的邏輯不一致、時間線索不吻合或陳述理由前後矛盾,則可用作證明對方誣告的依據。

(五)誣告罪提告流程

1.蒐集證據

首先,仔細整理與誣告相關的所有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相關的法庭文件、報案記錄等。這一步驟對於後續能否成功訴訟至關重要,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案件的證據支持。

2.尋求律師協助

接著,強烈建議尋找專業律師來進行案件評估。律師不僅可以幫助確定告訴的證據和法律基礎,還能夠在整個法律程序中提供專業的協助與指導。

3.正式報案或提告

根據事發地,向當地警局報案或直接向檢察官提出誣告罪的告訴。這一步驟是正式啟動法律程序,對抗誣告行為的關鍵。

4.積極配合調查

在調查階段,積極地向檢察官或調查機關提供所需的資料、文件和證詞。全面配合調查工作,是為了確保案件能夠順利進行。

5.參與法院審理

最後,在法院的審理階段,保持冷靜與誠實至關重要。確保在法庭上的證詞與之前提供的資料保持一致。

誣告罪可以和解嗎?誣告罪的賠償項目與金額總整理

誣告罪一旦確立,被誣告者有權向誣告者提出賠償請求。除了刑事處罰外,若被害者因名譽受損而損失了特定機會或利益,更可以向誣告者索求民事賠償。

(一)誣告罪民事賠償

誣告罪民事賠償項目範圍包括

  • 所遭受的損失:包含聘請律師的費用、出席庭審的交通費(例如機票)、精神慰問金、公開登報道歉、以及因應訴訟產生的其他額外支出等。
  • 所失去的利益:如薪水、由於名譽受損導致的工作機會流失等。

誣告罪民事賠償金額

被誣告者在法庭上可提出賠償要求並附上相應單據。法官將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最終的賠償金額。儘管不能保證每項賠償要求都能獲准,但只要提出請求就有獲得賠償的可能。依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規定,即使被害人財產沒有實質上的損失,但只要不法侵害到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的狀況,都可以請求賠償。這類賠償的「行情價」通常約為5萬至10萬元,不過具體金額將由法官決定。

(二)誣告罪能否透過協商和解?

誣告罪因為是屬於非告訴乃論,意味著檢察官有權利自行啟動調查與起訴,因此被害者是否願意提起告訴,對法院的判決來說並非最關鍵的因素。誣告罪情境下,可能遭遇的幾種情況包括:

  • 被害者和檢察官均決定提起告訴:這種情況下,誣告者基本上難以逃脫責任。
  • 被害者主動提起自訴,而檢察官未動作:即便檢察官未提起公訴,但只要被害者提出告訴,檢察官便會進行調查。
  • 檢察官提起公訴:即使誣告者與被害者已私下和解且約定不再提告,仍可能面臨檢察官提出的公訴。

總結來說,誣告者可以嘗試與被誣告者和解,但和解不等於無罪,或代表事件就此落幕,還是可能會面對檢察官提出的公訴。

因此,每個人在提出任何刑事告訴之前都應該三思,避免因一時衝動偽造事實或證據,不僅會陷入漫長複雜的訴訟過程,一旦告訴失敗反遭對方咬定誣告罪,最終只會讓自己陷入更深的困境。

接下來,律師將分享誣告罪成立的案例。

誣告罪成立案例,律師帶您看!

案例一:製造假車禍提告過失傷害觸犯誣告罪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262 號刑事判決

小郭與小紅是街坊鄰居,但常因巷道使用問題起爭執,小郭竟自行騎車去撞小紅放在路邊的菜籃,撥打110報案謊稱發生交通事故並提告過失傷害,經檢察官調取現場錄影光碟後,遭小紅和檢察官起訴誣告罪成立,法官考量小郭坦承犯行,且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案例二:提供假證據構成誣告罪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再字第 4 號刑事判決

一位林先生的車因違停被拖吊,他指控拖吊人員毀損他的汽車後保險桿。然而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該車輛的後保險桿早已因車禍碰撞損壞,而且林醫生還試圖自行修補並上色,所提告訴內容完全是捏造的。被拖吊人員提告誣告罪成立,林先生最終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案例三:合意性交提告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785 號刑事判決

阿花在與大牛分手後對大牛提告妨害性自主,後續的調查過程中,檢察官調查發現對話紀錄中並沒有足夠證據支持阿花的指控、沒有因強制性交受傷而去驗傷的證據,且過程中持續與大牛同居,大牛因此獲得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對阿花提起誣告罪公訴,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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