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10-08發佈2024-10-08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育嬰假留職停薪」常是剛生完孩子的爸媽的熱門選擇之一,但育嬰假是否有薪水呢?本文將為您詳述育嬰假的薪資待遇、勞基法相關規定、育嬰假制度。律師將在這裡一一解析,提供最全面的資訊與指導!
而且單親或未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
在寶寶滿3歲以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育嬰假,每次(次數不限)最少半年,最長2年。但自2021年7月起,規定已放寬,父母可以申請低於6個月的育嬰假,但最少不得少於30天,且每人最多可申請2次。
目前現行的育嬰假制度規定,每次請假的最少天數為30天,且最多只能申請2次。也就是說,最多可以請2次30天以上、6個月以下的育嬰留職停薪,總計最多可以申請累計兩年的育嬰假。
勞動部正在研究開放彈性化請假天數,以日為單位計算,但希望最少請假天數不要低於5天。勞動部規劃邀請公、私部門參與執行小規模試辦計畫,目前已有包括公部門及企業在內的63家單位報名參加。勞動部預計在6月1日前提出完整的誘因配套,並計劃最遲於6月開始試辦。
為了鼓勵企業參與,勞動部提供了三大誘因:
如果是撫育多名子女,育嬰假的計算是合併計算的,可以請到最小的孩子滿3歲為止,但總天數仍以2年為限。
例如: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的小孩(老大於2022年10月1日出生,老二於2023年11月1日出生)
- 第1胎的育嬰假請了24個月,到2024年10月1日。
- 第2胎的育嬰假天數必須扣除與第1胎重疊的11個月(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所以最多只能請13個月。 這樣,兩胎的育嬰 假共請了37個月。不過,如果雇主同意,也可以讓每一胎分別請滿2年。
考量到雇主的人力調配需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爸爸或媽媽,必須於「10日前」以「書面資料」向雇主提出申請,讓雇主可以及早安排因應(根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
過去父母無法同時申請,但現在有未滿三歲孩子的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嬰假申請書內容須包含以下資訊:
相信準備請育嬰假的您一定會好奇:育嬰假期間有薪水嗎?育嬰假期間的薪水有多少?
很遺憾地,答案是沒有薪水。而且,由於育嬰假期間年資暫停,年終獎金可能會減少甚至沒有。然而,在育嬰假期間,您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這將有助於減輕生活上的經濟壓力。所以,請不用過於擔心!
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依照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並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放,最長可領6個月。自2021年7月1日起,除了原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還會再發給20%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合計後可以獲得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也就是8成薪。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放,只要有申請停薪津貼,即可同時享有薪資補助,不需另外申請。
如果符合資格,津貼會在15個工作天後匯入申請人提供的帳戶。
行政院在2022年初通過新規定,自2022年1月18日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父母可以同時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舉例來說,過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父母只能「單人申請」1個孩子的津貼,最長發放6個月。新制上路後,父母可以「雙人申請」,這意味著1個孩子可以同時擁有父母,總計共12個月的津貼。
勞動部表示,對於有2個或以上孩子的家庭,過去父母要分開請領,每次只能請領1名子女的津貼,可能先讓爸爸請,再讓媽媽請,「但小孩已經長大了,錯失補助時機」。現在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假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雖然1個孩子最多還是只能領取12個月的津貼,但父母雙人可以同時領取,讓補助更加即時。(如果是生雙胞胎,可以申請2份津貼,但是期間不能重疊,要分別申請。也就是先申請一個孩子的,領完6個月後,再辦理另一個孩子的。)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法規不溯及既往,只有在2022年1月18日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才能同時請領津貼,否則仍需依照舊法,父母分開請領。(如果只有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當您確認已向雇主申請好育嬰假後,就可以申請育嬰假津貼了!可以選擇以下幾種方式:郵寄或臨櫃送交至勞保局申請津貼,當然也可以線上辦理,更加快速便捷。
如果是收養孩子的父母除了準備上述申請育嬰假津貼所需文件,還需準備以下文件:
無血緣關係
提供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收養人及出養人簽訂的試養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親屬間收養或繼親收養
檢附法院命令公函文書(如家事法庭通知)或村、里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育嬰留職停薪一請便是一段較長的時間,那麼育嬰留停有哪些規定 呢?會不會因為請育嬰假而不小心被公司開除呢?為了讓大家能夠更安心地申請育嬰假,我們將分享一些常被討論的相關內容,讓您了解更多詳細資訊。
如果在育嬰假期間提出離職申請,則不能繼續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您在工作1年後,申請了2年的育嬰假留停計畫,育嬰假留停結束後若要離職,必須依照勞基法規定,屬於「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需於20日前預告」。
根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4條:「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因此,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列入年資計算,雇主可在復職後重新累積年資。
在育嬰假期間,您仍可保留勞保。不過,為了減輕雇主與投保人的負擔,雇主不需負擔原本法規要求的70%勞保保險費,被保險人只需繳納20%的保險費。此外,被保險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延後3年再繳勞保費。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健保問題,可以選擇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辦理轉出。
如果在育嬰留職停薪後想申請復職,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的明確規定,雇主不得拒絕復職申請,除非出現以下情形:
如果沒有以上情況,雇主不得隨意資遣員工。如果必須資遣,則需要提前1個月告知,並依法支付資遣費和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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