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5-03-03更新2020-03-02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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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目前在台灣出現多起確診感染病例,感染人數與日俱增,民眾人人自危。勞工為了防疫,不論是自我休養或照顧家人,可能會需要請假,請假該怎麼請?薪水怎麼算?
「新冠肺炎」目前在台灣出現多起確診感染病例,感染人數與日俱增,民眾人人自危。勞工為了防疫,不論是自我休養或照顧家人,可能會需要請假,請假該怎麼請?薪水怎麼算?
勞工自身因為配合防疫,需要請假的情形,根據勞動部公告又分成2種:
一、 勞工感染被要求隔離治療:
已經確定是因為工作關係而感染: 例如被公司派到中國出差而感染,雇主要給公傷病假,並且要付相當於原本工資的薪水做補償,如果勞工因為感染而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也要依勞基法有關職業災害的規定補償。(勞基法第59條)
不是工作關係感染: 勞工如果不是因為工作的原因感染肺炎,例如被家人傳染,隔離治療期間可以請普通傷病假(沒住院一年請30日內半薪)、特休假(領全薪)或事假(一年內不超過14日無薪)。
二、勞工「沒感染肺炎」,但有接觸的可能,防疫單位要求自主健康管理:
勞工配合政府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在家休養、隔離,可請普通傷病假(沒住院一年請30日內半薪)、事假(一年內不超過14日無薪)、特休假(領全薪),或和雇主協議調整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