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4-07-05更新2023-03-09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相信大多數人應該都曾經上過部分工時的班,部分工時的意思就是,只要不是全職人員,皆是屬於部分工時的工作人員,所以一般的超商、加油站打工等等,都是部分工時。大家在開始部分工時的工作前,都知道自己的各種「保」要怎麼保了嗎?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小介紹,對大家有所幫助!
相信大多數人應該都曾經上過部分工時的班,部分工時的意思就是,只要不是全職人員,皆是屬於部分工時的工作人員,所以一般的超商、加油站打工等等,都是部分工時。大家在開始部分工時的工作前,都知道自己的各種「保」要怎麼保了嗎?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小介紹,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工保險是讓員工在就職期間有生育、傷病、醫療、失能、死亡的情形時,能夠獲得理賠。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只要是5人以上的公司,就必須為員工投保勞保(其他也需要保勞保的情況還有:參加職業訓練者、從事漁業生產等等);未滿5人的情況則是員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參加勞工保險。投保金額的計算要參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是有一定規定的喔!
而就健保部分,並不是在所有部分工時的情況下雇主都要幫員工保健保。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0條以及前行政院衛生署84年7月4日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號函,若打工並沒有超過三個月或者是一週工作時數未超過12小時且並沒有每個工作日都上班,則雇主可以不幫員工保健保。若在有保健保的情況下,也是跟勞保相同依照薪資來投保(可參考中央健康保險署的投保金額分級表(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 )。
依照就業保險法第5條,即使是部分工時,雇主也應該要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就業保險是讓員工在「沒有工作」的時候的保險,如:失業、職業訓練、留職停薪等情況(就業保險法第10條),讓員工可以在離開職場時還有一定的保障;另外根據111年5月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也強制雇主要幫勞工保職業災害保險。所以就職業保險和就業保險而言,無論如何,雇主是一定要幫員工保的!關於就業保險和職業保險的投保金額可以參考這邊:https://www.bli.gov.tw/0006443.html (就業保險)、
https://www.bli.gov.tw/0106148.html (職業保險)。
最後關於勞退的部分,依照《勞工退休條例》第14條,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就算是部分工時的員工也一樣喔!相關介紹可參考: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54506/post
以上是關於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職業保險以及勞退的介紹,想必你們看了一定眼花撩亂⋯⋯懶人包:在後三者的部分,是雇主的義務(一定得保、得提繳!),而勞健保則視有無符合上述情況而定,祝大家就業時都順利遇到守法的好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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