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3-09-18更新2022-09-06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 議的首選。
這半年來,一齣齣律政相關的韓劇席捲全台,從年初的「少年法庭」到最近的「非常律師禹英禑」都讓觀眾看得目不轉睛,也一窺韓國的法律體系與台灣的異同,就讓我們以「少年法庭」為引,來看看台灣的少年犯罪如何處理。
這半年來,一齣齣律政相關的韓劇席捲全台,從年初的「少年法庭」到最近的「非常律師禹英禑」都讓觀眾看得目不轉睛,也一窺韓國的法律體系與台灣的異同,就讓我們以「少年法庭」為引,來看看台灣的少年犯罪如何處理。
依「少年法庭」劇情,韓國的少年保護庭可以選任輔佐人出席,檢察官無須到庭,由少年法官親自訊問疑犯,並做成保護處分,之後並須確認少年犯在矯治環境中適應情形,確認是否有逃跑之虞或再犯可能性,有賴負責法官持續管理與監督。因為韓國「少年法」的立法意旨是為了改善反社會少年的周邊環境與矯正其品行,以及幫助他們健全成長,因此持續地管理與監督也是法官的職責。
台灣也有「少年事件處理法」,專門處理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或觸犯刑罰法律可能性極高的 曝險行為,依少事法第1條規定,本法是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而制定,與韓國少年法一樣,並非以懲罰為目的。
在實行上,少年法院接受移送、報告或請求之事件後,會先由少年調查官進行審前調查,調查、蒐集少年保護事件資料,從少年為什麼會犯罪、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等都是調查的重點,並做成附具建議的調查報告,建議少年法庭法官如何處理。(少事法19條第一項參照) 。 之後法官會開庭調查,訊問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年籍、住居所,有無非行等,如果14歲以上少年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例如:殺人、強盜、海盜、擄人勒贖等罪,或是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就會裁定移送給檢察官偵辦,不會再由少年法院審理,12歲以上未滿14歲少年,則還是由少年法庭審理。(少事法27條參照) 之後由法院決定是否要開始審理,或是因為情節輕微不付審理,直接轉介輔導、交付家長或告誡等,開始審理後可以交付保護處分,以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交付保護管束或是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等,由少年保護官來接手。
在「少年法庭」第一集中,未滿十四歲的少年嫌疑犯白承友向警察自首,表示「我殺了人」,並拿出 犯案工具,沈法官在訊問過程中卻發現人不是承友殺的,他只是想仗著自己未滿十四歲,能夠免除刑事責任,而自首,其實背後還藏著第三個人,也是真正的殺人兇手睿恩,於是沈法官到網咖中想要將睿恩帶回,沒想到睿恩卻趁機脫逃了,兩人在街頭一陣追逐後,沈法官才成功的將睿恩帶回調查室,並由沈法官於深夜訊問睿恩。 在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中,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分別負責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及掌理由少年保護官執行之保護處分,並服從法官的監督,是除了法官外,在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比較不像「少年法庭」中,由沈法官一個人處理,當然這也有可能是為了戲劇效果所做的安排。 不管是在台灣或是韓國,許多非行少年都有深切的無奈,家庭或學校等環境對非行少年來說也許不是避風港,而是無法掙脫的泥淖,透過少年法庭等國家力量介入,如黑暗中的光亮,成為將他們拉離的援手,達成少事法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的立法目的,是至關重要的事。
🎸圖片來源: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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