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3-09-18更新2022-06-28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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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爸喵爸是一對同性伴侶,在交往15年後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同婚專法)照辦理登記,圍爸在2020年1月成功收養當時只有1歲半的女兒肉肉,由於現行法規的規定,喵爸不能收養肉肉,在法律上喵爸只是肉肉的姻親,而不能行使對肉肉完整的親權。 同性婚姻的收養制度與異性婚姻的收養制度差在那邊呢?為甚麼圍爸喵爸不能一起收養肉肉,圍爸收養肉肉以後喵爸不能收養嗎?讓我們先從目前的規範認識起吧!
圍爸喵爸是一對同性伴侶,在交往15年後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同婚專法)照辦理登記,圍爸在2020年1月成功收養當時只有1歲半的女兒肉肉,由於現行法規的規定,喵爸不能收養肉肉,在法律上喵爸只是肉肉的姻親,而不能行使對肉肉完整的親權。 同性婚姻的收養制度與異性婚姻的收養制度差在那邊呢?為甚麼圍爸喵爸不能一起收養肉肉,圍爸收養肉肉以後喵爸不能收養嗎?讓我們先從目前的規範認識起吧!
在民法中有規定異性戀家庭的「收養」制度,雖然有對於收養者與被收養者年齡上、以及其他為了保護被收養的子女的限制,但有 多種收養的方式,包含與夫妻雙方都沒有血緣關係的收養、其中一方收養後另一個方收養的接續收養、收養他方親生子女的繼親收養。 相對的在同性婚姻家庭中,現行可收養的法律規定,規定在同婚專法的第20條,只開放同性婚姻家庭可收養他方的「親生子女」,也就是同性婚姻家庭不可以共同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子女,也不可以收養先前其中一方收養的養子女,只有在該子女是其中一方親生而有血緣關係的情況下才可以收養。 這樣規定下,會造成同家庭要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小孩,只能由單親收養,被收養的小孩雖然可與同性伴侶父母組成家庭,但在法律上仍然是單親的情形,這樣能行使親權、法定代理權負擔扶養義務的只有其中一方,對小孩的保障有嚴重的影響。
後來圍爸喵爸向法院提出聲請,聲請法院許可喵爸也可以收養肉肉,法院裁定許可。法院的看法賦予上面提到的同婚專法20條新的解釋,法院認為參考該條文的立法理由:「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也就是說,原本第20條制訂的理由就是為了保障同性關係其中一方子女的權益,所以規定可以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因此「從保障子女權益」的概念出發,一方的養子女應該要與親生子女有相同的保障,所以法院裁定喵爸也可以收養生為圍爸養子女的肉肉。
法院這次的裁定,固然是一個開放同志婚姻家庭收 養的門,但比較治標不治本,因為法院的裁定雖然開放同性伴侶的其中一方可以收養另一方先前收養的子女,但仍然沒有開放雙方一起收養無血緣關係的養子女。除此之外,這樣子的看法,有可能會使同性伴侶為了收養子女,先辦理離婚,讓其中一方收養子女後再重新結婚,再讓另一方收養,經歷多個程序才能達到共組家庭的目標。未來是否回歸立法源頭,進行修法讓同性婚姻家庭可以完整準用民法的規定,除了保障同志的權利,也可以讓被收養的子女得到更完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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