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2026-04-02發佈2026-04-02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60名專業律師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從2023年基泰大直案造成鄰近公寓傾斜,到台北松山區慶城街工程發生地層下陷,再到新北市三重區大樓因隔壁建案施工不當而傾斜。這些施工損害案件讓全台灣民眾對建築安全產生高度關注。當您的房屋因為隔壁工地施工而受損,您有權利要求賠償。本文將完整說明鄰損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如何向建商或包商提出鄰損求償、法律責任如何釐清。
工地開挖、吊車作業時,您是否擔心過自己的房子會不會跟著遭殃?這種施工造成鄰近建築受損的狀況,專業上稱為「鄰損」或「損鄰事件」。雖然這個詞彙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但許多民眾對其法律定義與實際範圍仍感到模糊。
了解鄰損的完整概念,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接下來將為您詳細說明鄰損的定義、常見情況以及判斷標準,讓您在面對工地施工時能更有警覺性。
值得注意的是,《建築法》以及《建築技術規則》中並未直接使用「鄰損」或「損鄰」這樣的名詞。然而,從《民法》以及《建築法》的規範意旨中,已經為鄰損建立了清楚的定義框架。
根據實務見解,鄰損定義可以理解為:因挖掘地基、施工不當或機具操作失誤,導致周邊建物、路面或 公共設施損毀的事件。這種定義涵蓋了從輕微裂縫到嚴重結構損害的各種情況。
鄰損範圍不僅限於直接相鄰的建築物。一般來說,鄰損範圍會以施工基地為中心,向外延伸一定距離內的所有可能受影響建物。實務上通常以開挖深度的2倍作為初步判定基準。
舉例來說,如果工地挖掘深度為10公尺,那麼周圍20公尺範圍內的建築物都可能被認定在鄰損範圍之內。不過,實際影響範圍還需考量地質條件、施工方法等因素。
當您的房屋出現損害時,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這是否由鄰近工地施工所引起?實務上判定施工損害類型需要考量多項標準。
時間關聯性是首要判斷因素。如果損害出現的時間點與施工期間高度吻合,就有較強的因果關係推定。例如,工地開始深挖地基後一週內,您家牆壁突然出現新的裂縫,這就具有明顯的時間關聯。
距離標準也是重要考量。前面提到,一般以開挖深度的2倍作為基準範圍。但這不是絕對標準,實際影響範圍會因地質條件而異。 軟弱地盤或地下水豐富的區域,影響範圍可能更廣。反之,堅硬岩盤地質的影響範圍相對較小。
判定施工造成損害時,還需評估結構影響程度。專業技師會檢視以下面向:
實務上最困難的是區分自然因素與施工因素的責任比例。例如,老舊建築本身就有裂縫,施工後裂縫擴大,此時需要專業鑑定來釐清新舊損害的程度。
如果損害發生在颱風或地震期間,判定工作會更加複雜。這時候,施工前的 屋況記錄就顯得格外重要,能夠提供有力的對照證據。
另外,振動監測數據、地下水位變化記錄等科學數據,都能協助判斷損害是否與施工行為有直接關係。因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完整的監測記錄,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有效方法。
了解鄰損的各種損害類型,是您主張權益與計算賠償金額的第一步。工地施工可能對周邊建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從嚴重的結構損害到表面的裝潢破損都有可能發生。這些損害的成因複雜,包括基地調查不確實、設計規劃不當、施工方法錯誤,甚至天然因素如地震或豪雨都可能加重損害程度。
正確識別損害類型不僅能幫助您準確評估損失,也是後續求償的重要依據。以下將詳細說明三大類常見的鄰損狀況,讓您能夠即時發現問題並採取適當行動。
結構損害是鄰損中最需要重視的類型,因為它直接威脅建築物的安全性與使用年限。當工地進行深度開挖、連續壁施作或擋土牆支撐不足時,最容易引發這類問題。
房屋龜裂是最常見的結構性損害表現。裂縫可能從細小的髮絲紋開始,逐漸發展成貫穿性裂縫。您可以觀察裂縫的寬度、長度與走向來判斷嚴重程度。一般來說,寬度超過3公釐、呈現斜向或階梯狀的裂縫,通常代表較嚴重的結構損害。
建物傾斜是另一個需要立即處理的警訊。當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陷而產生傾斜時,可能導致門窗無法正常開關、牆面出現裂縫。專業技師會使用精密儀器測量傾斜率,若傾斜率超過1/200,就需要特別注意。當傾斜率達到1/40以上時,建築物可能有倒塌危險,必須立即採取補強措施。
地基下陷問題往往最難在第一時間察覺。當工地開挖深度過深、土壤性質調 查不確實,或地下水抽取不當時,可能造成鄰房地基產生不均勻沉陷。這種地基下陷會導致建築物整體結構受損,出現多處龜裂、地板傾斜、牆面剝落等連鎖反應。
造成這些結構性問題的原因包括:
除了結構性問題,裝潢損害也是鄰損求償中常見的項目。這類損害雖然不會立即威脅建築安全,但會嚴重影響居住品質與房屋美觀,同樣需要賠償處理。
牆面與地面的磁磚剝落或破裂是最常見的裝潢損害。施工震動可能導致磁磚與牆面或地面的黏著層鬆脫,造成磁磚空心、隆起甚至脫落。浴室或廚房的磁磚損壞,還可能引發滲水問題,進一步擴大損害範圍。
油漆龜裂、剝落或牆面粉刷層脫落也很常見。這些問題雖然看似輕微,但修復時往往需要整面牆重新處理,費用也可能相當可觀。特別是如果原本使用的是特殊材質或進口壁紙,修復成本會更高。
門窗框變形是容易被忽略的裝潢損害。當建築物因震動或輕微沉陷而產生位移時,門窗框可能變形導致無法正常開關。鋁窗玻璃也可能因震動而破裂,需要整片更換。
水電管線系統的損害同樣需要注意。震動可能造成給水管、排水管接頭鬆脫或管線破裂,導致漏水問題。電線管路受損則可能影響用電安全。這些隱藏性的管線問題,往往需要專業檢測才能發現。
鄰損賠償並非憑空主張,而是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作為後盾。台灣的法律體系從民法、建築法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對施工造成的鄰近損害提供了明確的規範與保護。
了解這些法律依據,不僅能幫助您判斷是否有求償的權利,更能在與建商或包商協商時,提出有力的法律論據。接下來我們將逐一說明這些重要的法律規定。
民法184條是鄰損求償最常引用的法律基礎之一。這條法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更重要的是,民法184條第2項還特別規範: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者,也應負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即使施工方沒有直接的故意或過失,只要違反了相關保護規定,就必須承擔責任。
另一個關鍵條文是民法191條。這條規定了「工作物責任」,也就是土地上的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如果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而導致他人損害,所有人必須負賠償責任。
除了民法的一般規定,針對建築施工還有更具體的法律規範。民法774條明確要求: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時,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民法794條則更進一步規定: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損害。這條法律直接針對施工行為設下明確界線。
建築法第58條賦予主管機關重要的監督權力。當施工危害公共安全或妨礙都市計畫時,主管機關有權勒令停工或強制拆除。這項規定保障了周邊居民的安全權益。
建築法第69條更具體要求,挖掘工程必 須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這包括支撐、擋土、抽水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設施,確保不會對鄰近建物造成損害。
此外,「建築物拆除施工安全規範」第8點第1款也明確規定,拆除工程應避免造成鄰近構造物的損壞。這些規定都構成了完整的法律保護網。
如果您居住在公寓大廈中,還有額外的法律保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住戶的裝潢施工行為有明確規範,要求不得妨礙建築物的安全或損害他人權益。
管委會在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當有住戶進行裝潢或施工時,管委會有責任監督施工過程,確保符合相關規範。如果因管理不當導致其他住戶受損,管委會可能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這些規定特別適用於大樓內部的裝潢糾紛,例如樓上住戶的裝修工程導致樓下天花板龜裂,或是管線施工造成漏水等情況。
綜合以上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到台灣法律對鄰損問題提供了多層次的保護機制。從民法的基本侵權責任,到建築法的專業規範,再到公寓大廈的特殊管理,都為受害者建立了完善的求償依據。
掌握這些法律知識,將是您維護權益的重要武器。在後續章節中,我們將進一步說明如何運用這些法律依據,實際進行求償與維權行動。
除了直接的修復費用,受害者還可以主張間接損失與精神賠償。這些項目的認定標準較為複雜,但同樣受到法律保障。
無法居住期間的租金損失是重要的間接損失項目。當房屋損害嚴重到無法安全居住時,您被迫搬遷的期間,可以向責任方請求相當於租金的損失。法院通常會參考附近地區同類型房屋的租金行情來計算。
如果受損建築是營業場所,營業損失也可 列入求償範圍。您需要提供營業額證明,如報稅資料或銀行往來紀錄,證明因損害導致的實際營業損失金額。搬遷費用、臨時營業地點的額外支出也都可以請求賠償。
精神慰撫金的請求則依據民法第195條規定。當居住環境嚴重受損,造成您生活品質明顯下降、身心受到相當程度的痛苦時,可以主張精神賠償。法院在認定時會考量損害程度、影響時間長短、對生活的具體影響等因素。
實務上,法院對精神慰撫金的認定較為審慎。您需要提出具體證據,例如因損害導致的就醫紀錄、心理諮商證明,或是長期無法正常生活的事實。賠償金額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損害嚴重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通常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
掌握鄰損訴訟的時效規定,是保障您求償權利的第一道防線。許多受害屋主在發現鄰損後,因忙於處理修繕事宜而延誤求償時機。等到想起要採取法律行動時,才驚覺法律時效已經逼近甚至超過。
了解時效相關規定並及時採取行動,能有效避免喪失求償權利。以下將詳細說明鄰損案件的時效計算方式、中斷方法,以及訴訟準備時需要備齊的重要文件。
根據民法第197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採取雙軌制。這項規定是為了在保障受害者權益與維護法律安定性之間取得平衡。
短期時效為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具體來說,當您發現房屋受損,且知道是哪個建商或包商造成的,從那一刻起就開始計算。2年內必須提出求償或起訴,否則請求權時效就會消滅。
長期時效則是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10年。即使您完全不知道損害發 生,或不知道誰是加害人,超過10年後請求權也會因消滅時效而無法行使。這是法律對於權利行使的最終期限。
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是「知悉」時點的認定。通常以損害明顯可見,且受害人確實知道施工者身分的時間為準。若損害初期不明顯,後來才逐漸擴大,知悉時點可能延後計算。
民法第129條規定了時效中斷的各種情形。時效中斷後,原本已經經過的時間歸零,會重新起算2年。這是保護權利人的重要機制。
最常用的時效中斷方法包括以下幾種:
特別要注意的是,每次時效中斷後,2年期間會重新起算。因此即使第一次發存證信函後未立即起訴,只要在2年內再次採取中斷措施,就能持續保持請求權有效。
建議受害者在發現鄰損後,應立即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之後每隔一年半左右,再次發函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確保消滅時效不會到來。
面對施工造成的房屋損害,第一時間的證據保全往往比事後補救更為重要。鄰損證據的完整性直接影響您求償的成功率。許多屋主因為缺乏充分證據,即使房屋確實受損,也很難獲得 合理賠償。
本節將為您說明如何在不同階段進行證據蒐集,從施工前的預防準備到損害發生時的應對方式。這些實務操作技巧能幫助您建立完整的證據鏈,為日後的求償打下堅實基礎。
預防勝於治療,在鄰地開始施工前就主動記錄自家房屋狀況,是保障權益的第一步。拍照存證應該涵蓋房屋內外所有可能受影響的區域。
重點拍攝區域包括牆面、天花板、地板、門窗框、外牆、騎樓等。特別注意是否原本就有裂縫或損壞,這些既有瑕疵必須清楚記錄。拍照時務必開啟手機的日期時間戳記功能,確保照片具有時間證明力。
台北市規定建築工程施工前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若有發生損鄰情況,才有客觀資料可以回溯施工前的情況。建議您主動參與這項鑑定,或自行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進行鑑定並保存報告。
這份施工前記錄將成為未來證明損害因果關係的關鍵證據。有了明確的「施工前狀態」基準點,就能清楚比對「施工後變化」,建立起損害與施工行為之間的關聯性。
當您發現房屋出現裂縫、傾斜、磁磚剝落等異常狀況時,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第一步是用手機拍攝照片和影片,記錄損害的完整樣貌。
拍攝技巧很重要。要能清楚顯示損害的位置、範圍與嚴重程度。建議從遠景、中景、近景三個角度拍攝,遠景顯示整體環境,近景呈現損害細節。使用手機定位功能標記時間地點,增強證據的可信度。
同時立刻通知建商、包商與主管機關。您可以撥打當地工務局電話報案,要求派員到場確認。也可以請里長或鄰居作為見證人,多一份人證總是好的。
施工過程中建商每週應完成「安全觀測報告書」。如果發現損害,可以要求查閱這些報告,了解施工期間是否有異常監測數據。這些定期記錄也是重要的佐證資料。
自行拍照記錄雖然重要,但專業的鑑定報告才具有法律上的強大證明力。發生損鄰事件時,建商有義務立刻做「現況鑑定」。若建商未主動辦理,您可以自行委託專業單位。
您可以委請結構技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進行鑑定。這些專業機構會派遣持有執照的技師到場勘查,使用專業儀器進行測量與分析。
完整的鑑定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鑑定與現況鑑定的目的不同。安全鑑定以鑑定標的物的「結構體安全與否」為主要目的,判斷房屋是否有立即危險。現況鑑定則以記錄標的物的「現況」資料為主,作為日後比對的基準。
台北市等地方政府提供鑑定協助機制。您可以向區公所或建管單位申請協助,有些情況下政府會補助部分鑑定費用。鑑定費用本身也屬於可求償的合理支出項目。
| 鑑定項目 | 執行單位 | 主要內容 | 預估費用範圍 |
|---|---|---|---|
| 結構安全鑑定 | 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 裂縫深度檢測、結構承載力評估、安全性判定 | 新台幣3萬至10萬元 |
| 損害原因鑑定 | 建築師或專業技師 | 施工影響分析、因果關係判定、責任歸屬建議 | 新台幣5萬至15萬元 |
| 修復方案規劃 | 建築師或營造廠 | 修繕工法建議、工程預算編列、施工 期程規劃 | 新台幣2萬至8萬元 |
| 房屋價值減損評估 | 不動產估價師 | 損害前後價值比較、市場影響分析、減損金額計算 | 新台幣3萬至12萬元 |
完整的文件保存是證據鏈的最後一環。從施工開始到求償完成,所有相關文件都應該妥善保管,建立有條理的檔案系統。
必須保存的文件包括:
通訊軟體的對話記錄要記得定期備份並截圖保存。雲端對話可能因為帳號問題而消失,截圖存檔更為保險。如果有重要的口頭承諾,最好以email或訊息再次確認,留下書面記錄。
調解過程的記錄也很重要。如果曾經申請調解,調解紀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等文件都要保留。這些都是證明您曾經嘗試和解的證據,對後續訴訟有幫助。
建議將所有文件依時間順序整理,製作一份證據清單。這樣不僅方便自己查閱,也能在諮詢律師或提起訴訟時,快速提供完整資料,節省時間與溝通成本。
要計算鄰損賠償金額,您需要掌握幾個重要的評估標準與計算公式。根據《台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鄰損賠償金額主要包含四大項目:房屋修繕費用、租金補貼、搬遷費用以及營業損失。每一項都有明確的計算依據,讓受害 者能夠合理求償。
了解這些計算方式不僅能幫助您評估損害程度,更能在與建商或包商協商時掌握主動權。接下來我們將逐一說明各項費用的計算方法,讓您對賠償金額怎麼算有完整的認識。

房屋修復費用計算的核心依據是建築物的傾斜率,這個數值直接決定了修復的方式與成本。傾斜率是專業技師透過精密儀器測量後得出的數據,代表建築物偏離垂直線的程度。
依照官方手冊規定,不同傾斜率標準對應不同的處理方式:
| 傾斜率範圍 | 損害程度 | 處理方式 | 費用計算依據 |
|---|---|---|---|
| 大於 1/40 | 嚴重危險 | 拆除重建 | 按重建價格全額計算 |
| 1/40 至 1/200 | 結構受損 | 結構補強修復 | 參考手冊工資材料單價表 |
| 小於 1/200 | 輕微損害 | 表面修復 | 裂縫修補、磁磚油漆費用 |
當傾斜率超過 1/40 時,代表建築物有倒塌風險,必須拆除重建。此時賠償金額以重建價格計算,包含拆除費、重建工程費及相關規費。
若傾斜率介於 1/40 到 1/200 之間,需要進行結構安全評估與補強工程。費用可參考手冊中詳列的工資及材料單價表、工程單價表與單價分析表,確保計算有據可循。
輕微損害的情況下,修復範圍包括:
為了確保估價的合理性,建議您取得至少 2 至 3 家專業廠商的估價單。這些估價單不 僅是談判的籌碼,也是未來訴訟時的重要證據。
即使房屋經過完善修復,仍可能因「曾經受損」的事實而導致市場價值下降。這種現象在房地產市場中稱為「事故屋效應」,是鄰損賠償金額中容易被忽略的一環。
房屋價值減損的計算通常考慮以下因素:
實務上,價值減損通常以房屋市值的一定比例計算,範圍約在 5% 至 20% 之間。若損害涉及結構性問題,減損比例可能更高。您可以委託不動產估價師出具專業鑑價報告,作為求償的依據。
這項損失雖然較難量化,但在訴訟或調解中仍可主張。特別是當您有出售房屋計畫時,價值減損的求償更具正當性。
如果受損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或出租使用,因施工導致無法正常營運或出租,您可以主張營業損失或租金損失。租金補貼計算有明確的公式可循。
根據官方手冊,租金補貼的計算方式為:
舉例來說,若您的房屋公告現值為 2,800 萬元,持有面積 30 坪,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 1.5%,修復期間為 6 個月:
若房屋作為店面或辦公室使用,營業損失的計算則需要提供過往營業額證明。您可以準備報稅資料、銷售記錄 、會計帳簿等文件,證明因施工導致的實際收入減少金額。
這部分的求償需要充分的證據支持,建議您保存所有相關的財務文件與營業記錄,以利日後主張權利。
在整個求償過程中,您會產生許多必要的支出,這些費用同樣可以列入鄰損賠償金額的求償範圍。掌握這些項目,才能確保獲得完整的補償。
可求償的合理支出包括:
特別要注意的是,鑑定費用往往是求償過程中的一大筆支出。選擇具有公信力的專業技師相當重要,他們出具的鑑定報告將成為計算賠償的核心依據。
此外,如果您因損害而需要暫住旅館或租屋,這些合理的臨時居住費用也可以納入求償。記得保留所有收據與支付憑證,作為日後請求賠償的證明文件。
完整掌握這些修復費用計算的原則與項目,將幫助您在協商或訴訟中爭取到應有的賠償。建議您在求償前先製作詳細的費用清單,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讓整個求償過程更加順利。
面對鄰損事件,了解誰該負責賠償能讓您更有效保障權益。建築工程通常涉及多個單位,包括建設公司、承攬包商、監造單位等。這些單位在法律上各有不同的 責任範圍。釐清責任歸屬不僅能幫助您找到正確的求償對象,更能避免求償過程中遭遇推諉卸責的困擾。
台灣法律對於建築工程造成的損害,有完整的責任規範體系。民法第189條明確規定了定作人與承攬人的責任關係。實務上,受害者往往可以同時向多方請求賠償,這種制度設計能更全面保障您的權益。
建設公司作為建築工程的起造人,在法律上負有重要的防免損害義務。依據民法第774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在建築房屋時,不得妨礙鄰地的自然排水或通風。同時民法第794條也明定,土地所有人應注意防止工事引起的鄰地損害。
建商責任的範圍相當廣泛。當建商對承攬人的選任或監督有疏失時,就必須與包商負連帶賠償責任。這項規定源自民法第189條,目的是保障受害者能獲得完整賠償。即使建商將工程發包給包商,仍不能完全卸除自身責任。
建設公司在施工前應履行多項義務。包括辦理鄰房現況調查、投保營造綜合保險等。這些預防措施不僅能降低鄰損發生機率,也能在事故發生時提供賠償保障。若建商未盡這些義務,造成鄰損時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實際進行施工的承攬包商,在法律上被稱為承造人。包商責任主要來自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規定。當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因過失造成他人損害時,就必須負起直接賠償責任。
包商的過失行為包括多種情況。地基開挖深度不當、連續壁施作技術缺失、大型機具操作不慎等,都可能導致鄰房受損。專業營造廠商應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與安全管理知識。未盡注意義務而造成損害時,就構成承造人責任。
包商的賠償範圍涵蓋所有因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這包括結構修復 費用、裝潢損害、設備維修等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如租金損失、營業中斷等,若能證明與施工行為有因果關係,包商同樣須負賠償責任。
當建商與包商同時對鄰損負有責任時,就會產生連帶債務關係。依據民法第272條規定,連帶賠償責任讓受害人可以選擇向任一方或全體請求全部賠償金額。這項制度設計對受害者極為有利。
連帶責任的最大優勢在於保障求償權益。即使其中一方無力賠償或脫產,受害人仍可向其他責任方求償全額。不需要先向某一方求償不成後,才能轉向其他人請求。這大幅降低了求償風險。
實務上,建商通常較包商更有資力。當包商是小型營造廠或個人工作室時,可能面臨賠償能力不足的問題。此時連帶責任機制讓您可以直接向建商求償,不必擔心包商經營不善影響賠償權益。
連帶責任的適用前提是雙方都有過失或法律責任。建商因選任監督疏失而負責,包商因施工不當而負責,兩者責任成立後就形成連帶關係。受害人無須證明各方責任比例,只要證明損害存在即可向任一方求償。
確定求償對象是啟動賠償程序的第一步。建議您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同時將建商與包商列為求償對象。這樣能避免因找錯對象而延誤求償時效,也能充分運用連帶責任的優勢。
查詢建築執照是確認責任方身分的最可靠方法。建照上會明確記載起造人(建商)、承造人(包商)與監造人的完整資訊。您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建管單位申請閱覽或影印建照副本。這些官方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起訴時的重要依據。
施工現場通常會設置工程告示牌。告示牌上會標明建設公司名稱、承攬廠商、工地負責人等資訊。記得拍照存證這些現場標示,作為確認責任方的輔助證據。若告示牌資訊不清楚或未設置,也可作為建商管理疏失的證明。
有些情況下,工程可能涉及多層轉包關係。主包商再將部分工程發包給次包商,造成責任關係複雜化。此時建議向主管機關調閱完整的承攬契約與施工計畫書,釐清各承攬階層的責任範圍。
| 責任方 | 法律地位 | 責任依據 | 賠償範圍 |
|---|---|---|---|
| 建設公司 | 起造人(定作人) | 民法第189條、第774條、第794條 | 選任監督疏失時負連帶責任,防免鄰損義務違反時負完全責任 |
| 承攬包商 | 承造人(承攬人) |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 施工不當造成的所有直接與間接損害 |
| 監造單位 | 監造人 | 建築法第13條、民法第184條 | 監造疏失導致的損害,與建商包商負連帶責任 |
| 次承攬商 | 實際施工者 | 民法第188條侵權行為 | 其施工範圍內造成的損害,與主包商建商負連帶責任 |
實務操作上,最保險的做法是將所有可能的責任方都列為共同被告。包括建設公司、主要承攬廠商、實際施工的次包商等。這樣可以讓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釐清各方責任比例,您也不會因遺漏某一方而影響求償權益。
如果您不確定該向誰求償,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律師能協助您調查相關資料,分析責任歸屬,並擬定最有利的求償策略。花費少許諮詢費用,能避免求償方向錯誤造成的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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