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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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更新2023-04-20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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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黑暗榮耀事件:霸凌發生時的應對之道

台版黑暗榮耀事件:霸凌發生時的應對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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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稱為台版黑暗榮耀的豐原高中師長霸凌同學事件引起極大的關注,身為師長卻成為逼學生走上絕路的兇手,令人感到非常遺憾。學生透過自己的生命引起大眾對這次事件的矚目,未來再遇到相類似的事件後,周遭的我們或者是被害人可以怎麼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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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發生了,可以怎麼辦⋯⋯?】

最近被稱為台版黑暗榮耀的豐原高中師長霸凌同學事件引起極大的關注,身為師長卻成為逼學生走上絕路的兇手,令人感到非常遺憾。學生透過自己的生命引起大眾對這次事件的矚目,未來再遇到相類似的事件後,周遭的我們或者是被害人可以怎麼面對呢?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人人都可以檢舉】

根據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校園霸凌指的是「學校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友、學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第3條第1項第5款)。所以不是只有學生對學生才算霸凌,學校教師、教官等人對學生也是屬於本準則要管的範圍。根據本準則第13條第1項,「被害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學校申請調查、第2項規定,「任何人」都可以跟學校檢舉、第3項規定,學校經由「媒體、警察、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知道霸凌事件,視同檢舉。因此不僅是就算是周遭的同學、任何看到霸凌現場的人都可以檢舉,也可以直接報警或者請媒體報導等等,都可以讓學校開始調查是否真的有霸凌事件。且根據本準則,學校必須要在特定時間期限內給予答覆(如:第17、19、25條)。

【霸凌之下,諸多違法】

本件學校的教職員做了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如:違法搜身、指控被害學生偷錢、指控學生吸毒而要求學生驗尿等等。其實像是搜身、搜書包,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都有提到應如何進行,第28點規定必須要有相當理由、證據或者是避免緊急危害才可以進行搜身或檢查私人物品,而且必須要全程錄影;又或者是第29點規定還要有甲長會或學生會代表、教師等二名陪同才可以對學生物品進行安全檢查。顯然該所高中通通沒遵守。

關於管教失當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原則上會回到一般的民法、刑法和國家賠償法(因為學校教職員是公務員)去處理。舉例來說:本所高中的教職員很可能已經犯下強制罪(以高壓的態度叫學生配合檢查、讓學生受教權深受影響);而一直指控學生偷錢、吸毒可能也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另外就民事的部分,當然對學生生前的精神損害以及對其父母因兒子過世的精神賠償,也都會在日後官司的計算範圍當中。所以該所學校以及本案的教職員之後還有很多法律程序要面對。

現在說法律似乎有點晚了,法律有時不能解決人世間的所有問題,重要的是下次這類事情不再發生,被害人可能因為龐大的心理壓力不敢挺身而出,但人人都有可能阻止這種憾事、都可以不只是旁觀者。最後再附帶一提,1953是反霸凌專線,該用的時候請務必要用啊!

新聞來源:https://www.nownews.com/news/609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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