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和真相的邊界:張琍敏案判決引發的思考
張琍敏今年4月時再臉書發表貼文說陳菊任職高雄市長時高雄有3000億大弊案,陳菊認為有不實之處而提告加重誹謗罪,幾日前判決張無罪。 這則判決引來不少「恐龍法官」的批評,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張在案件初期一直避不到案參與審判,另一方面可能也與張的批評方式有關:轉傳Line、FB上常見的「謠言」,許多人認為這種胡亂式轉貼是惡意造謠、中傷,法官卻還判無罪,明顯恐龍。 雖然我也很討厭這種「看到什麼就說什麼」的政治評論,但我認為張案判決並沒有錯, 尤其是今日另一位楊姓民眾造謠陳菊貪汙500萬有罪判決出爐,更讓我深信在這一系列的政客提告案件中,是提告者做錯了決定。
